2022年玉林市陆川县招聘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桂林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03日讯:为解决我县城区有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状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精神,经县委编委会批准用编,我县决定于2021年12月中旬组织城区有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到南宁市设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7人。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57人,其中:陆川县人民医院招聘69人,陆川县中医院招聘51人(事业编制18人,控制数33人),陆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7人,陆川县妇幼保健院招聘12人,陆川县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招聘10人(事业编制9人,控制数1人),陆川县皮肤病防治站招聘2人,陆川县温泉镇卫生院招聘4人,陆川县温泉镇陆城卫生院招聘2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20—2021年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少数岗位学历放宽到普通高校专科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2020-2021年毕业未就业)。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11日--2003年12月11日之间出生)。
(四)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少数岗位学历放宽到普通专科毕业生。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岗位要求所需的相关证书(2020-2021年毕业未就业人员须现场提供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其他证件或材料进行报名)。
(五)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六)具备招聘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人事人才—事业单位招考栏发布。其他有关程序相关信息发布在陆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9:00—14: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圣展酒店(金湖广场地铁口店,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49号)A座三楼金豪厅。
3.有意报名的考生自愿依时自行到南宁市圣展酒店(金湖广场地铁口店,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49号)A座三楼金豪厅报名
(南宁圣展酒店交通线路导示:1.南宁火车站:(1)地铁:乘1号线到金湖广场站下车,A站口出站步行200米到达(推荐);(2)公交车:乘31区/5路区间/9路/21路→朝阳广场站转6路到民族金洲路口站下车,步行500米,约10分钟;(3)的士:圣展酒店,费用约25元;(4)自驾车行驶路线(约25分钟):民族大道→金湖广场右拐→圣展酒店。2.南宁火车东站:(1)地铁:乘1号线到金湖广场站下车,A站口出站步行200米到达;(2)公交车:乘B11路到民族金洲路口站下车,步行500米即到;3.琅东汽车站:(1)公交车:乘609路到金湖广场站下车,步行200米到达;4.其他到站公交车:可乘至金湖汇春路口站、金湖广场站、金洲民族路口站、广西人才市场站、埌西站下车到达)。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2022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城区有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或打印1份,并贴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报名时上交;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同分条件下确定先后的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注意事项:考生需佩戴口罩,同时持健康码、个人健康承诺书(个人健康承诺书可从招聘公告附件3中下载)入场,入场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
4.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业务熟悉的报名工作组人员负责对报名应聘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面试人选(未达1:3比例的岗位,需请示上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不受此比例限制)。当招聘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1∶10的比例时增加笔试。
(二)笔试(当招聘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1∶10的比例时增加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分值为100分。
2.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初定在报名结束的当天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在原报名点南宁市圣展酒店(金湖广场地铁口店,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49号)A座三楼进行,具体另行通知。
5.确定面试人选:依招聘岗位和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设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聘者掌握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及设想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安排在笔试结束的当天或第二天早上,地点在原报名点,具体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考生自备)。成绩相同者,按学历高低,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过院系级以上的三好学生的顺序优先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经批准不足1:2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须达到如下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才有资格签订就业协议,否则不能签订就业协议和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及以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3.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达1:2比例的,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六、体检
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及考察不合格的岗位将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原则上在2022年7月底或8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社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聘用前公示。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至2022年7月31日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监督
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待遇
使用事业编制聘用的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使用聘用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按照《玉林市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玉编办〔2018〕13号)文件精神享受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75-7236082(陆川县人社局)
0775-7233216(陆川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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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城区有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2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城区有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2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城区有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叠彩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人公告
2022年桂林市叠彩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区委批准,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政府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2年桂林市叠彩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的。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2年8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2日至2004年8月12日期间出生)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
本次2022年桂林市叠彩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同时进行。
(一)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8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现场报名地址:桂林市叠彩区就业服务中心(地址:桂林市北辰路39号)。
联系电话:0773-2602426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叠彩区劳务派遣人员求职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委托书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73-2602426
网上报名,请将《桂林市叠彩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求职登记表》发送dcqrsj2022@163.com。个人简历、身份证、免冠彩照、学历证和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报名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三、招聘流程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考试成绩等相关事宜由叠彩区人社局视具体情况通知考生。笔试内容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身体不合条件者,依次替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叠彩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后简称规定)中技术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955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存部分);转正后2444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存部分),之后按规定进行调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试用期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或不遵守劳动纪律的,不予正式聘用。
本《公告》由桂林市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2年桂林市叠彩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3:桂林市叠彩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疫情防控须知.docx
桂林市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
2022年广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体育部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招聘5人公告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体育部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为加强学校体育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校外招聘体育部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校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岗位性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性质为合同制二档,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岗位
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5名,具体岗位及相关条件要求详见下表:
部门
| 系/教研室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位学历 (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
| 招聘专业
| 拟试讲课程
| 要求
| 联系方式
|
体育部
| 大球 小球 综合
| 专任教师
| 5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应届、往届均可。
| 体育教育学、运动训练学(羽毛球、游泳、排球、篮球、足球、乒乓球、民族传统体育、街舞)
| 体育教育学(羽毛球、游泳、排球、篮球、足球、乒乓球、民族传统体育、街舞)
|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国家一级运动员可适当放宽至本科学历。
| 刘老师 0773- 2216502
|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请于2022年3月20日12:00前将报名相关材料发送至gldzzp@vip.163.com电子邮件。请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体育部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招聘+系/教研室+岗位名称+姓名。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体育部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1);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信息简表》1份(见附件2);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
(5)学历证、等(往届硕士研究生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学历;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学历,研究生证或在读研究生相关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6)党员证明由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或相关证明;
(7)其他材料,如职称证、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扫描件或电子档,待笔试时再提供原件。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
3.人事处和体育部共同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附件1)填写不实,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参加笔试环节。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在学校官网(http://www.guet.edu.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参照自治区相关招聘规定,笔试成绩仅作为面试资格的筛选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
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的,按弃权处理。
(三)笔试、面试安排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发布于学校官网(http://www.guet.edu.cn)。
1.笔试内容(满分100分)
体育部组织笔试工作,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
笔试成绩在学校官网(http://www.guet.edu.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2.面试内容(满分100分)
专任教师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内容需从拟试讲课程中选取。试讲主要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方面进行测试、考评。体育部和人事处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四)面试成绩及考核人员公示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及考核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http://www.guet.edu.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及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
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同时,学校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拟聘人员公示及聘用
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考核聘用意见,人事处形成拟聘方案,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公示信息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官网(http://www.guet.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龚老师,0773-2319230;,0773-2208378。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2年3月1日
附件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体育部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xls
2022年广西桂林市灌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38人公告
灌阳县公安局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灌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8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执行相关工作任务。
警务辅助人员11名男性,此次招聘岗位为灌阳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及其下设各中队,在所有参加应聘人员中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桂林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1日至期间2004年5月11日出生)。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祼眼视力均在4.8以上(参照招录人民的身体条件);
(四) 专业不限,男性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女性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凭;
(五)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中员、退役军人和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政审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 5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灌阳县公安局政工室403室
联系电话:0773-4211785
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士兵退役证、相关从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有驾驶证、计算机、写作、体育等特殊专长的提供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1张,到灌阳县公安局政工室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应当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4. 资格审查由灌阳县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和合格标准设置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 合格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35岁
| 36岁以上
| |
4×10米往返跑
| ≤13〞50
| ≤15〞20
| ≤16〞40
|
1000米跑
| ≤4′40〞
| ≤5′00〞
| ≤5′20〞
|
立定跳远
| ≥220厘米
| ≥210厘米
| ≥200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合格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35岁
| 36岁以上
| |
4×10米往返跑
| ≤14〞50
| ≤15〞80
| ≤17〞00
|
800米跑
| ≤4′25〞
| ≤4′45〞
| ≤5′05〞
|
立定跳远
| ≥175厘米
| ≥170厘米
| ≥160厘米
|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其中两项达标方为合格,如放弃一项则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立定跳远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1次。体能测评结果,报考人当场确认。
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当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我局将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填写报名表后发放考试复习范围,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及笔试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程序,我局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能参加灌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个人最终成绩。
个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对体能测评、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灌阳县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政审考察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灌阳县公安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八) 聘用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与灌阳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整,试用期为一个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由灌阳县财政全额保障,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享受带薪休假、定期健康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差旅补助等相关福利待遇。
2.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尽事宜由灌阳县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灌阳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