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市平乐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_司法警察公告

  

  2022年平乐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司法警察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书记员和聘用司法警察,欢迎符合条件者报名。

  一、招聘职位

  1.平乐县人民法院聘用书记员4名;

  2.平乐县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警察4名,其中3名男性,1名女性。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书记员

  1.热爱法院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

  5.工作地点为院机关及各人民法庭,居住地或户籍地为院机关、法庭所在地优先考虑。

  (二)聘用司法警察

  1.热爱法院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

  3.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5.工作地点为院机关及各人民法庭,居住地或户籍地为院机关、法庭所在地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书记员、聘用司法警察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持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证明、2寸彩色近照2张等相关材料至平乐县人民法院政治部(803室)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73-7887668。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19日18:00止。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选携带报名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试包括现场测试和面试两个项目,分值各为100分,现场测试成绩占考试分数40%,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现场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

  1.现场测试。报考书记员职位的,现场测试报考人员照打中文的打字速度,打字速度60字/分,准确率60%以上为60分。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现场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按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测试标准进行。

  2.面试。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现场测试人选不高于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的现场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3.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书记员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司法警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聘用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月薪参照本院聘用人员标准。

  五、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平乐县人民法院

  附件1:2022年平乐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诚信承诺书(2022年).doc

  

  

2022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第二批辅警招聘60人公告

  

  桂林市公安局2022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2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60名(详见附件《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1日至2004年3月1日期间出生);有计算机、文艺、体育等方面特殊专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高中、中专(含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桂林市公安局合同期内警务辅助人员;

  11.全日制在校生;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一般设置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资格复审、专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登录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219.159.250.230:81)进行报名,并及时确认报名审核结果。每人单次限报一个职位,可根据报名审核结果进行相应修改。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15日17:00至2022年3月19日17:00截止。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和合格标准设置如下:

  (1)男子组

  

  项 目

  

  合 格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35岁

  

  36岁以上

  

  4×10米往返跑

  

  ≤13′50

  

  ≤15′20

  

  ≤16′40

  

  1000米跑

  

  ≤4′40′

  

  ≤5′00′

  

  ≤5′20′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 目

  

  合 格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35岁

  

  36岁以上

  

  4×10米往返跑

  

  ≤14′50

  

  ≤15′80

  

  ≤17′00

  

  800米跑

  

  ≤4′25′

  

  ≤4′45′

  

  ≤5′05′

  

  纵跳摸高

  

  ≥230厘米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其中两项达标方为合格,如放弃一项则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报考人员当场确认。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将统一组织进行上机考试。上机考试由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我局将现场对即将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自行网上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同时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学历证明(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士兵退役证、相关从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有计算机、文艺、体育等方面特殊专长的提供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前3日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六)专业考试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部分专业性较强职位,在面试前视情组织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专业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专业考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个人最终成绩

  一般职位: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特殊职位: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15%+专业考试成绩×25%+面试成绩×60%。

  (八)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桂林市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或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十)聘用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与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由市财政全额保障,首聘人均4363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实行动态调整。

  (二)享受个人绩效、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伙食补贴、年度体检等相关福利待遇。

  (三)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警辅人员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

  (一)我局将通过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关于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的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密切关注。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桂林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

  (六)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桂林市公安局2022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计划表.xlsx

  

桂林市公安局

  

2022年3月15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