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桂林人事考试网2019年12月05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招聘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19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30日至2001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2019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报批、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桂林人才网、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4日—2019年12月10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2019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04日—2019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福利路4号,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人事科(2号楼7楼),联系电话:0773—2560020,15877035039。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19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工作岗位证明、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19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招聘单位面试考核分、技术职称及取得年限、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面试成绩、技术职称分及取得年限分、学历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逐项比对得分高者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组成员签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人选名单。

  五、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将相关材料报桂林市民政局、桂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讨论审批。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三甲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审批结果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聘任通知。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19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人事科0773-2560020,15877035039

  相关网站: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官网https://www.glflyy.com/

  点击下载>>>

  1:2019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职位表.xls

  2:2019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未上传)

  3:2019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评分细则.doc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

  2019年12月03日

2019年桂林市秀峰区融媒体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桂林人事考试网2019年11月30日讯:为保障秀峰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加强部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力量,推动相关工作更好发展,经秀峰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到秀峰区融媒体中心工作。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3名。为便于招聘,共设置3个岗位对外招聘。(具体岗位见《秀峰区融媒体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

  4.熟悉编程软件及写作特长;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户籍不限。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2月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咨询电话

  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0773-2822185,0773-2807099

  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3-2826272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12月10日

  (2)报名地点: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秀峰区中隐路31号区政府3号楼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填写《秀峰区机关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交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共两页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4)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名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时间:2019年12月中下旬

  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形式:直接面试

  考试由秀峰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体检(2019年12月下旬)

  根据考试成绩总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以上)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决定,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聘用人员标准进行。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总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2019年12月下旬)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组成员由秀峰区人社局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政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业务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政审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若考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总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2020年1月上旬)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核合格后,由秀峰区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人社局报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安排到申报单位工作,并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

  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聘用期间,薪酬待遇4000元/月(基础工资+岗位工资),享受同级同类区机关聘用人员的绩效奖金、区龄补助、学历补助、职称补助、伙食补助、十三薪等福利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

  (一)应聘报名人数达到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时开考。如出现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人数情况,则由秀峰区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是否开考,以及是否减少招聘人数等事宜。

  (二)秀峰区招聘聘用人员的相关招聘公告、通知、公示等内容均在秀峰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glxfq.gov.cn)公布。

  六、咨询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更好地接受各方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区监察委:0773-2673324

  区人社局:0773-8988305

  点击下载>>>

  秀峰区融媒体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

  秀峰区融媒体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6日

2019年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桂林人事考试网2019年11月28日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紧缺人才,充实各相应岗位的工作人员,提高整体团队素质。经研究,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综合技术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1、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专业不限

  2、财务人员1名,财务专业

  3、建筑工程管理人员11名,建筑类、工程管理类专业优先

  二、招聘方式

  网上发布公告,现场报名。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专科以上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身体健康,年满20岁周岁-35周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和工作能力,工作踏实,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六)建筑类、财务类、中文类、法学类等相关专业优先招聘。

  四、报名方式

  (一)应聘者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和小二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择优通知参加面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8日。

  (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时间)。

  (三)交材料地点: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514办公室(临桂区致和路临桂区政务服务中心15楼)

  (四)联系方式:0773-5581156。

  六、招聘人员的管理

  (一)人员管理。试用期为一个月,对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经面试合格后,根据考核情况综合酝酿确定录用人选,有犯罪前科人员不予录用,并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精神,在试用期满合格后,决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部门规定进行管理。

  (二)待遇规定。专科2100元/月,本科2200元/月,均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工资待遇参照临桂区人劳局聘用临时人员标准执行。

  (三)工作安排。根据岗位需要由领导统一安排工作。在规定期限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2日

2019年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桂林人事考试网2019年12月26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实名制编制共10个职位,计划招聘10人,聘用人员控制数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7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7日至2002年1月7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6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至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901办公室(临桂区公园北路广电大厦,联系电话:0773—2165925联系人:苏静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备查。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指定专人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由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书面意见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公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实名制编制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和直属单位3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一)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符合当日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符合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七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或《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7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直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773—2165925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773—216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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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2019年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9年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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