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西桂林平乐县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办发〔2018〕23)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平乐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工作,共5个职位,计划招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平乐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11月28日为界;

  2.年龄要求:各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平乐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

  4.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核对。

  二、招聘程序

  本次平乐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平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平乐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管理股(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126号)。

  联系电线。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打印《平乐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并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所列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按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平乐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核

  (一)考核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考核程序,并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考核人选。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核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核。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平乐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考核的形式、时间、地点

  考核形式为现场考核。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考核合格以上人员按1:1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考核组与用人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二)考察工作由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上报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市人才网、平乐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考核、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2.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考核、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相关网站: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平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ingle.gov.cn/

  点击查看>>>

  1.《平乐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员职位计划表》

  2.《平乐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以上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8日

2022广西桂林市阳朔县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招聘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

  

  根据《阳朔县2022年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

  根据《阳朔县2022年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公告》有关规定,体检人选的确定:按照1:1比例经过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应在体检名单公布后2日内向阳朔县卫生健康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否则作随意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由阳朔县卫生健康局另行通知。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1月5日(星期四)上午8:10前在桂林市万福广场11路公交车终点站停车场(地址:桂林市象山区凯风路90号维也纳酒店桂林万福广场店北面),请考生自行前往集中地点,清点体检人员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生须知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必须按要求准时报到。

  (二)考生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将按照《公告》要求进行递补。

  (三)考生在报到时,必须把随身带的通讯工具主动交给工作人员保管。

  (四)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要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的既往病史栏,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取消聘用的处理。

  (五)准备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六)请配合检查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七)体检医师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请予以配合。

  (八)考生分组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本组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擅自离组,抽血前暂不吃早餐;抽血后,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本组人员吃早餐。体检结束后,本组统一集中后才能离开。

  (九)体检费由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费420元)。体检费用由体检机构统一收取。体检费用请用银行卡或支付宝支付,不接受其它支付方式。

  (十)按医院要求,为了检测结果准确可信,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作好如下体检前的准备:

  1.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早上不吃早餐,空腹进行。

  2.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通知后及时向阳朔县卫生健康局提出书面申请延缓体检并同时报送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已经怀孕的,提供《孕产妇保健手册》;疑似怀孕的,按时参加体检,并主动报告,由体检组织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可延缓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体检。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在体检前不主动告知阳朔县卫生健康局、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怀孕情况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尿液取检注意取中段尿,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十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十三)体检完毕请注意保持手机畅通,一周后未接到电话通知原则上体检合格。有问题的,阳朔县卫生健康局会主动电话联系考生。

  (十四)纪律要求。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体检结果无效,由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体检纪律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具体认定办法和处理办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规定执行。

  (十五)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股 

  电话        

  阳朔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电话    

  点击查看>>>

  阳朔县2022年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朔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3日

2022广西桂林市龙胜县伟江乡卫生院招聘财会人员及护理人员2人公告

  

  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及人数

  会计专业人员1名,护理专业人员1名。

  2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凭,懂电脑办公操作;

  (三)尊重医疗卫生事业,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规定其他不能报名的情形。

  3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试用等程序进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4联系人及面试地址

  报名地址:伟江乡卫生院院办(六楼)。

  咨询电话:点击查看具体电话

  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资格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现场接受资格审查。以上资料投递后,恕不退回。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求职资格。

  5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2000-3000元。

  6面试时间、地点

  以电话通知为准。

2022广西桂林临桂区交通运输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桂林市临桂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桂林市临桂区交通运输局政务中心窗口,编外聘用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上坚定可靠;

  (二)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凭;

  (五)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犯罪记录或受纪律处分及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涉嫌违规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

  5.其他不宜招聘的人员。

  四、岗位要求

  (一)大专及以上文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有资料整理的经验;

  (二)热情和善,身体健康,积极主动;

  (三)服从安排,有较强的服务、团队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文秘、交通运输、物流、行政管理、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一定工作经验,从事政务窗口服务工作者优先。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采取通过电子邮箱上传报名材料方式进行

  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临桂区致和路城投大厦三楼办公室0773-5585787,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并有意愿的报考人员,填写《桂林市临桂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招聘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附报考人员有效期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所列的相关证明。采取网络投递的形式报名,可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证书相关证件扫描件投递至邮箱:lgqjtjspg@guilin.gov.cn,报名邮件请按照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填写。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所填写或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并提交如下材料: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份),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结束后,公布招聘结果。

  (四)聘用

  面试通过和双方协商后,按照《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相关规定办理手续。聘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落实薪酬、社保福利等待遇。

  附件:桂林市临桂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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