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贺州市人民医院关于举办第二场人才招聘会启事

  2019年贺州市人民医院关于举办第二场人才招聘会启事

  贺州人事考试网2019年3月7日讯:各高校毕业生:

  我院定于2019年3月16日在本院举办2019年第二场人才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需求岗位:详见附件1《贺州市人民医院2019年第二场人才招聘会需求信息》;临床医技各专业正高级职称人才、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计划限制,可联系人事科投档。

  二、应聘方法:网络投档(不接受邮寄简历),下载《贺州市人民医院招聘登记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连同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种奖项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发到人事科邮箱:hzsrmyyrsk@163.com(请在邮件主题及个人材料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字样)。投档截止时间至2019年3月13日下午17:30止。

  三、招聘对象:凡通过电子邮件投档到我院人事科邮箱的区内外毕业生,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者,接到我院人事科通知后,请按时参加招聘会。

  四、招聘时间和地点:2019年3月16日全天,地点设在广西贺州市人民医院旧门诊五楼大会议室。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上午8:00入场完毕, 8:30-10:00为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下午14:30-18:00为面试时间。凡接到人事科通知参加招聘会的毕业生,请携带纸质版个人简历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招聘,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现场。

  六、联系方式:广西贺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医院旧门诊大楼四楼)

  地 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西约街150号

  电 话:0774-5282502

  医院网址:http://www.hzsrmyy.com.cn

  人事科邮箱:hzsrmyyrsk@163.com

  应聘投档者请加入贺州市人民医院招聘QQ群(QQ群号:596603970)

  七、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一)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

  1.具有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纳入医院编制内管理,可安排相关专业学科副主任及以上行政职务,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政策及医院规定执行;

  3.提供50-100万元安居补贴(税前),1000元/月生活补贴;

  4.协助解决本人落户,提供过渡性住房两年(如无法安排过渡性住房,提供租房补贴1000元/月,为期两年);

  5.到院参加面试且被录用者,医院承担其往返车费及住宿费;

  6.配偶随迁安置的,一次性给予配偶随迁安置费2万元。

  (二)博士研究生

  1.医学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境外相应学历毕业者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纳入医院编制内管理,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政策及医院规定执行;

  3.提供20-40万元安居补贴(税前),800元/月生活补贴;

  4.有主持省级及以上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提供科研启动费50-100万元;

  5. 协助解决本人落户,提供过渡性住房两年(如无法安排过渡性住房,提供租房补贴1000元/月,为期两年);

  6. 到院参加面试且被录用者,医院承担其往返车费及住宿费;

  7. 配偶随迁安置的,一次性给予配偶随迁安置费2万元。

  既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又有博士学位者,按照安居补贴的最高档次计算,不同时享受双份安居补贴;但可同时享受双份生活补贴。

  (三)硕士研究生

  1.医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境外相应学历毕业者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优先安排入编,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政策及医院规定执行;

  3.协助解决本人落户,提供过渡性住房一年。

  贺州市人民医院2019年第二场人才招聘会需求信息

  

  

  

  

附:1.贺州市人民医院2019年第二场人才招聘会需求信息
9bcb2ee433011dfb7345a6ebf7529554.xlsx(14.58 KB)

  

2. 贺州市人民医院招聘登记表
c312a63343c35de72426a05b8ffeb32a.xls(27.50 KB)

  

贺州市人民医院

  

2019年3月5日

2019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60名)

  2019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60名)

  贺州人事考试网2019年4月2日讯: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至2001年4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4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招聘岗位,如因机构改革变更单位名称或隶属关系的,聘用审批时按机构改革后确定的单位予以聘用。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4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19年4月1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等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计划表》中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至2019年4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访问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港澳台居民报考除外)。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认真阅读并填写《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同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查时自行举证,出示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至2019年4月18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

  1.上传照片时间及要求。请报考人员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具体格式和大小以系统提示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照片的,视为放弃报考。

  2.缴费时间及方式。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至2019年4月19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申请减免。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774—5136517)。逾期不再受理。

  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提供个人减免费用申请和报名登记表即可,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名单集中送本市扶贫、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减免退费。

  非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报名登记表;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4.城市低保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乡(镇)或驻乡(镇)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公布,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19年4月26日8︰30至2019年4月26日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9年4月26日8︰30至2019年4月26日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截止至2019年5月19日10:0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资料】2019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9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19年6月下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9年6月下旬。

  五、面试

  面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7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19年7月上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19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核心课程证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须提供其毕业学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

  (6)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7)《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8)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19年7月中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亲笔签名,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19年7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1:1岗位除外),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等程序。

  4.报考县级以上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除外),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5.报考乡镇或驻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计划生育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后,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和考察时间:2019年8月中上旬。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8月中下旬

  八、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录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考试相关技术服务: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 2019年度贺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式)

  3.核心课程证明(样式)

  4.2019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9年版

  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2019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贺州人事考试网2019年3月23日讯: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9〕7号)的统一部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4〕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并经相关部门审定,2019年度全市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9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5日至2001年3月2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视其实际缴费年限,即从2019年正式聘用计算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工作年限合并其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可报考的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度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计划表》)。(将于201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必须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六) 对放宽报考年龄的代课教师,需提交本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年限证明。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或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方可报考。证明必须在面试前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3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其它的报考条件见《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2019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和公示-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19年3月20日开始,可以通过贺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教育培训)、自治区教育厅公众信息网(http://www.gxedu.gov.cn)、广西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gxbys.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主页等媒体查询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注:市,县(区) 教育行政部门分别为市、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下同]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应聘市直属学校的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招生考试院,由贺州市招生考试院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09:00 至3月29日17:30。

  3.资格审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招聘单位在网上对相应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可于2019年3月25日9:00至3月30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3月29日报名的必须在3月30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19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9年3月29日17:30至3月30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 交费方法及收费标准。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费每人每科50元。已缴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3月31日17:3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5.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19年4月9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市直学校、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9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无人报考和未获批准开考的职位及报名人数过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均统一在贺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教育培训)上公布。

  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2019年5月11日)

  (一)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 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二)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9年教师招聘考试权威绝密资料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本次笔试考区设在贺州市市区,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2019年5月下旬)。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四)划定合格分数线(2019年6月上旬)。由贺州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区)考试情况,划定全市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在贺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教育培训)上公布公布。

  四、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

  面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于2019年7月15日前完成。(市直学校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委托八步区统一组织实施,市教育局不再单独组织市直学校招聘教师面试工作。)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公告(2019年6月上旬)

  笔试结束后,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拟面试入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方式由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商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在贺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教育培训)上发布,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安排等事项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不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接受采取传真或邮递方式的报名材料)送达相应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聘市直属学校的直接由招聘单位审核)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部门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计划表》。

  面试拟入围人员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则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须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5)计生证明(报考人员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并由县(区)卫生计生局审核并加盖公章);(6)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面试方式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商定。面试工作流程及其它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四)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发布面试公告(2019年6月中下旬)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贺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教育培训)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只在网站发布,不采取其他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

  面试在2019年7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点或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考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报考市级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其当天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为合格;报考县(区)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达到其当天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降低5分后的分数,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定向招聘驻军随军家属岗位的除外);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的岗位、定向招聘驻军随军家属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为合格。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五、考核和体检(2019年7月20日前)

  (一)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据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行考核、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合格总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笔试合格总成绩又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二)考核。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岗位匹配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申请,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六、公示(2019年8月上旬前完成)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按总分排名依次递补。经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贺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教育培训、人事考试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七、公布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2019年8月上旬)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根据空缺岗位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需要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的,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开展,复征报名等工作仍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参加了2019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招聘结果及复征志愿补充招聘相关信息,将在贺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教育培训)发布。

  八、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8月下旬完成)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办理相关审批及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不得再参加2019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其它岗位的应聘。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照顾加分

  (一)照顾加分项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注:少数民族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

  (2)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人员的,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仍在职的,加5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注:此项不累计加分)。

  (3)属教育主管部门聘用且被清退符合报考年龄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加5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以上 (1)、(2)或(1)、(3)项照顾加分可累计计算。

  (二)照顾加分材料审核

  1.照顾加分材料审核时间:请符合上述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19年5月15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送到相应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应聘市直属学校的直接由招聘单位审核),逾期不报送加分证明材料的,不再享受加分。

  2.各类照顾加分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

  (1)属少数民族身份的,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材料必须能证明考生服务基层项目的详细时间):考生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人员的,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属三支一扶人员的,需提供服务证书;属西部志愿者人员的,需提供服务证书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3)属被清退但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聘用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件一份。

  对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加分资格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自治区桂教师范〔2019〕7号文件中关于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的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要做的有关事项。

  (三)具体招聘事宜由贺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贺州市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1d83926f44aee0f3735ed9e2d072b219.xls(274.50 KB)

  

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本)
6ddd11bdc80a899470169ad3cd0664a1.doc(13.00 KB)

  

3.核心课程证明(样本)
d3d03a1d1c996432ac6d45aafb82d761.doc(15.50 KB)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e6eb927a01271daafe40b09576f5e94a.xls(63.00 KB)

  

贺州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0日

2019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19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19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60名)》已于2019年4月2日发布,本次贺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0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至2001年4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4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19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19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至2019年4月17日17:00

  笔试时间:

  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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