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三〇五核地质大队招聘27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五核地质大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五核地质大队位于广西柳州市柳南区航北路1号,单位成立于1957年3月,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是全国成立较早的专业铀矿勘查、综合性服务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铀矿勘查及相关的综合研究工作;负责工作区军工核设施退役治理工作;承担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性工作;负责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技术性工作;开展其他地质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7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五核地质大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2)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中,高校毕业生包含2021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的,出生时间为2003年8月5日以前,3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85年8月6日以后;4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80年8月6日以后;4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75年8月6日以后。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或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现役军人;

  (六)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专业不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调整招聘条件或延长报名时间、拟聘人员公示等事宜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五核地质大队网站(http://www.gx305.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五核地质大队网站(http://www.gx305.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2021年广西三〇五核地质大队招聘27人公告

  (一)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方式,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进行。不接受电话和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5日—8月6日,8:00—12:00,15:00—18:00。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广西柳州市柳南区航北路1号广西三〇五核地质大队办公楼3楼303室人事科。市内可乘坐25路、33路、53路公交车到航星苑站下车。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期间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用于制作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考生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附件3),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考有职称要求的岗位,提供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一份;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须加盖公章);

  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说明,经我队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考核资格。

  (8)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个人承诺书原件(报名现场填写)一份,如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聘用资格;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9)考生报考当日广西健康码个人信息截图复印件(一份)。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非报考人员本人来参加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除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明确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等)及出具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逾期未按要求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报名资格审查所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信息不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单位有权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

  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期内,未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后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三)开考岗位确认和公布

  原则上,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正常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确需补缺的,按规定进行核准后才能开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安排或增加考试考核环节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准后调整,调整后及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和我单位网站(http://www.gx305.com/)发布变更公告,我单位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及时告知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的,按规定程序核准备案后,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调整招聘岗位条件后原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进行二次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二次报名,报名方式不变。

  开考岗位确认后,为保证面试质量,对于通过直接面试(结构化面试)岗位(指同一岗位,下同)的报名资格审查人数在40名(含)以上的;通过直接面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岗位的报名资格审查人数在20名(含)以上的,须加试笔试,与确定开考的笔试岗位一同进入笔试环节,考生不须缴纳考试费用。

  (三)笔试

  1.笔试公告

  笔试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和本单位网站(http://www.gx305.com/)上发布笔试公告。公布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笔试公告发布日距笔试之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免交考试费用。

  2.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前,考生须按笔试公告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非考生本人来领取准考证的,除须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外,还须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明确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等)及现场代领准考证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按招聘岗位业务类型确定。笔试内容由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构成。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岗位考试科目在笔试公告时对外公布。

  4.笔试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见笔试公告。

  5.笔试成绩公布和查询

  笔试成绩于笔试次日公布,考生自行致电至笔试公告中预留的成绩查询电话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四)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1)笔试岗位

  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所有已参加笔试的人员为该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直接面试岗位

  对于须加试笔试环节的直接面试岗位,通过笔试环节择优筛选后,按照笔试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办法确定面试人员;其余确认开考的岗位,岗位所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公告

  面试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和我单位网站(http://www.gx305.com/)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距面试之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直接面试岗位的报考人员免交考试费用。

  3.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前,考生须按面试公告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非考生本人来领取准考证的,除须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外,还须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明确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等)及现场代领准考证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详见附件1。

  5.面试成绩相关事项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以上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于当天面试结束后,在我单位工作区域内、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公布。

  6.面试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见面试公告。

  (五)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

  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考试的考生,总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考试的考生,总成绩则为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时,一同进入考核环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形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环节递补不超过2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岗位和面试岗位的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核查其档案有无工作经历相关材料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情况,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我单位组织,安排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形的,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环节递补不超过2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公示

  我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我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我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拟聘人员公示中注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规定的野外地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执行。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时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报考人员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时,应主动出示广西健康码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持广西健康码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7月30日及以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否则不能进入。

  如考生广西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或有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者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7月30日及以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否则不能进入。

  报考人员(被委托人)有不配合公开招聘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若以上与地方最新防疫制度相冲突,以地方最新防疫制度为准。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应聘人员、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13977277608、13707809309(广西三〇五核地质大队纪检监察科),举报邮箱:DDDjjjck305@163.com。

  (四)本公告由我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不尽之处,可电话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桂贤、吴媚媚0772-3214802。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五核地质大队

  

2021年7月26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五核地质大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五核地质大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1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一批)

  为了适应我市各事业单位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补充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开展公开招聘,为确保这次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非2021年毕业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2月18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2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符合岗位条件的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

  二、报名程序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先查阅《2021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第一批)》(附件1),按岗位表列出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2021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第一批)》(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职称和职业资格复印件、其他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原报名时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公办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体材料请咨询招聘单位。

  (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开考比例。有笔试环节的岗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确有需要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开考;直接面试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确有需要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开考。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招聘单位根据需要按1:1进行考核。

  (四)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如符合举证条件并经招聘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审批的,可以报考。

  三、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直接面试的岗位,报考比例超过1:3时,招聘单位可以全部面试,也可以组织筛选,筛选出符合比例的人选,筛选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二)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3个工作日。

  (三)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主管机关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因主管部门核准开考或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是实际操作的,面试合格线可以由招聘单位确定,但须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四、考核和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直接考核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筛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市直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递补。原则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直接考核的岗位,递补方式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

  五、人员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中,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3-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严肃纪律

  对于在2021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除拟聘人员因怀孕原因可以申请延时体检、公示及聘用外,原则上本次招聘所有的程序须在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须书面说明原因,5月15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四)本公告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五)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812972;

  3.监督电话:(0772)2869916

  附件1:2021年度事业单位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人才报名表(第一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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