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

2021年来宾市兴宾区教师岗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和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4月23日讯: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4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区2021年计划通过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等方式补充教师426名,其中:紧缺急需人才82名、事业编制教师94名、聘用控制数教师250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5日至2003年4月25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5日以后出生);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详见《来宾市兴宾区2021年教师岗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1》)和《来宾市兴宾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2》),专业大类参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5.参加兴宾区2020年教师公开招聘入围拟聘用人选,公示期结束后放弃录用或上岗后服务期内辞职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4月25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4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1年上半年认定的教师资格证和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可延期至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于2021年4月22日起,可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需要咨询的,请直接拨打《公告》下方联系电话或与《计划表2》所列的资格审查员联系。   (二)网上报名。2021年4月25日8:30至5月1日17:30。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登录来宾人才网下载《来宾市兴宾区2021年教师岗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或《来宾市兴宾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将所填写的报名登记表按照姓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或姓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的格式命名,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xbqjszp8091@163.com。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2021年4月25日9:00至5月2日17:00。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的审查结果于2021年5月8日前在来宾市人才网上发布。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四)改报岗位。2021年5月8日8:30至5月9日17:00。   报考人员的审查结果公布后,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若条件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可通过原报名路径提交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部门于2021年5月11日前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考生。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五)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岗位。   (1)《计划表1》校长岗位需笔试,笔试方式为理论知识测试;教师岗位原则上免笔试,如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3的岗位需增设笔试筛选程序,笔试方式为现场编写教案。   (2)《计划表2》城区学校教师岗位需笔试,笔试方式为现场编写教案;乡镇学校教师岗位原则上免笔试,如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3的岗位需增设笔试筛选程序,笔试方式与城区学校岗位笔试方式相同。   2.免笔试。《计划表1》教师岗位和《计划表2》乡镇学校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未达到1:3免笔试。   3.笔试内容。教师岗位笔试内容按学科从兴宾区学校现用教材中抽签确定;校长岗位笔试内容为校长履职必备理论知识测试。笔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成绩共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4.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公告另行在来宾人才网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21年5月中下旬。   5.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在笔试后可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确定。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笔试成绩无人合格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通过免笔试岗位资格审查的考生即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2.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5月中下旬。   面试资格审查方式为现场验证,由报考者(或委托人)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毕业证(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政审考核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签字确认后领取《面试确认书》。报考者(或委托人)不按时参加现场验证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笔试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同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3.面试人选确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兴宾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具体面试名单详见《来宾市兴宾区2021年教师岗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公告》(以下简称面试公告)的附件。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5月中下旬。   4.面试内容形式。   (1)《计划表1》的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职业认知、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言语表达等方面的综合表现。面试时长共12分钟,其中审题时间3分钟,答题时间9分钟。   (2)《计划表2》的岗位采用模拟课堂情景教学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备课、试讲等方式开展,其中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12分钟。   5.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以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6.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兴宾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兴宾区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兴宾区人社局和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和外单位专家共7人组成。面试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面试当天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7.面试成绩公布。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及排名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8.面试现场录像。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和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笔试岗位则确定笔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免笔试岗位则启用面试备用题本重新面试,面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   (一)体检。招聘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确定的考核和体检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核。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核对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5日内,考核对象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2021年上半年认定的教师资格证和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可延期至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集体研究,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间,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顺延递补拟聘用人员。   公示时间:2021年7月上旬。   五、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和兴宾区人社局审核,报来宾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不可超过12个月;受聘人员为再次就业的,试用期不可超过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参考笔试、面试的考生,经现场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验合格方能进入考点,考点内保持适当社交距离,进入试场后要求全程戴口罩。   (二)全面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肃工作纪律。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建立诚信档案。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在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本公告由来宾市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4228091、4228092;   来宾市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股:0772-4220086;   监督电话:0772-4228081   点击下载>>>   2021年来宾市兴宾区教师岗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表.xls   2021年来宾市兴宾区教师岗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xls   2021年来宾市兴宾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021年来宾市兴宾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来宾市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8日

广西柳州市鹿寨县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36名公告

 为了适应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鹿办发〔2012〕13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编外人员)36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一、组织领导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进行。二、招聘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的工作,具有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五)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7年3月31日为界。三、招聘对象范围(一)获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人员,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二)大专及以下学历、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是柳州市辖区生源或者户籍为柳州市辖区的考生(在公安局户籍部门入户登记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24:00时之前);(三)属于鹿寨县给予适当照顾的(夫妻两地分居、身边无子女的父母、随军家属就业)人员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四、报名(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3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详见附件1)。(二)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者,在鹿寨县政府网(http://www.luzhai.gov.cn/)上下载填写《鹿寨县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小于20K),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三)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受户籍限制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资格证等验证后原件退回,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笔试和面试。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考生负责。五、笔试视报名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笔试。如需笔试,按以下办法进行: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包括政治基本理论、事业单位改革与管理、法律常识、职业道德、逻辑推理、语言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等。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90分钟。六、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岗位的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如不进行笔试,则符合报考条件者全部进入面试。对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考生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考生按照《面试资格确认书》上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面试。领取《面试资格确认书》的时间另行通知。七、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对象本人负责。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资格。八、考察(一)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二)考察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考察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认可。考察结束后,将拟聘人选的考察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备案。(四)招聘单位有考察不合格者,可以申请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九、人员聘用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在鹿寨县政府网(http://www.luzhai.gov.cn/)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招聘人员审批表》,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或无法正常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按《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签订聘用合同书。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相关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1.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考生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4.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5.工作人员在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6.违反《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录在案。原标题:【就业与社会保障】鹿寨县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公告点击下载>>>2017广西鹿寨县事业单位招聘编制限额外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第一次)2017广西鹿寨县事业单位招聘编制限额外人员报名表(第一次)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3月10日

2019年广西梧州藤县公安局招聘辅警26人公告

    藤县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藤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藤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6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26人,其中男性辅警24人,女性辅警2人。   (二)工作岗位职责   1、主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以及应急备勤、巡逻防控等工作。   2、招聘岗位(另附表)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10日至2001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男性身高165CM、女性身高158CM,身心健康并附合国家招聘公务员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   (五)籍贯不限;   (六)具备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7. 现役军人;   8. 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9.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文化考试、体能测评、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到藤县公安局信访室现场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22日。   (二)资格审查   在现场报名时同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主要是审查年龄、文化程度等报考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5年内不得应聘藤县警务辅助人员。  六、考试   (一)2019年4月23日上午9时进行笔试,下午2时30分进行电脑试。考试内容: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   (二)体能测评时间:初定2019年4月24日(以体能测评公告为准)。   (三)体能测评地点:待定。(以体能测评公告为准)   (四)所有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的考生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或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的优先录用(报名时带原件和提供复印件):   1、士官;   2、服现役期间,有荣立三等功以上的;   3、烈士子女的;   4、在边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的;   (六)体能测评项目为:   男子:1000米、4x10折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女子:800米、4x10折返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各体能测评项目评分标准详见《藤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标准评分表》(附件4)。个能测评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不计分。   体能测评合格分数线由藤县公安局统一公布。  七、面试   (一)面试名额、时间和地点   1.面试名额:对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按照体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时间:2019年4月25日(如有变动,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地点:待定。(以面试公告为准)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八、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政审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政审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对面试合格的人选按照个人总成绩(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电脑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政审考察和体检人选。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考察是否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品德、素质、能力,以及审查是否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体检   体检安排由藤县公安局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3)。   (三)公示   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藤县人民公安网或当地派出所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九、聘用   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可择期从候录库中递补聘用人选。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   对招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需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岗前培训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建立候录库   体能测评、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藤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有效期半年。在有效期内,县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可聘用为藤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十一、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   1.薪酬约2800~30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保)。   2. 统一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二、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二)考生参加笔试、电脑试、体能测评、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藤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藤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藤县公安局咨询电话:0774-7273532。   附件1:藤县公安局拟招聘职位.doc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   藤县公安局   2019年4月12日

2021广西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招聘8个职位计划招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1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0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2021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23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2021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2021年4月23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接收报名。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凤北路20号,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73—2884201。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21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科进修证、工作岗位证明、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21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组织专家进行业务考核和院领导班子进行面试,根据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确定直接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组成员签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医院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妇女儿童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信息报主管部门。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21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和《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人事科 0773-2884201   相关网站: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点击下载>>>   2021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2021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1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评分细则.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1年4月13日

广西工业技师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公告

 广西工业技师学院隶属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公办国家级重点技校、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和全国文明单位。学校占地面积125.5亩,在校生1万余人,教职工470多人,为首府南宁、北部湾经济区规模最大的技工学校和广西规模较大的中等职业学校。经自治区工信委、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社厅同意,我院用于公开招聘的2017年实名编制计划共10名。现将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及待遇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计算机专业教师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艺术设计、动画、网络工程、广告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电子商务专业教师2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前教育专业教师2学前教育、环境艺术设计、音乐学、舞蹈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体育专业教师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汽车维修专业教师2汽车维修工程教育、交通运输、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机械维修专业教师1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工设备与机械、机械电子工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焊接专业教师1焊接技术与工程、油气田材料与应用、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焊接方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合计10聘用后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事业单位工资和福利待遇,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二)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三、招聘程序及办法(一)发布招聘公告(2017年8月1日-8月11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自治区工信委网、学院网上同时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9个工作日。(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8月12日-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槎路8号广西工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楼416室),联系电话:0771-2515836。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等况,认真对照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报考人员填写《广西工业技师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3.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交2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4.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查验后退还)。5.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交考试费50元。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主要为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的条件,以及查验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公开招聘对象。资格审查结果将在自治区工信委网和学院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结束后应关注并查询。审查结果公布后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地点为学院办公楼416室。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程序,如出现岗位招聘数量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经报请自治区工信委及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有关考试考核的具体时间等信息均在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过期自误。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环节考试的,按弃权处理。  (四)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本次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焊接专业教师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试讲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试讲。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考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结束后统一阅卷评分。笔试成绩实行100分制记分。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人选。个别岗位因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须经自治区工信委审核,并报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才能进入试讲程序。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在我院网站公布。进入试讲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在自治区工信委网站和我院网站公布。2.试讲试讲主要考查考生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含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当天试讲结束后,在我院工作区域内及学院网站、自治区工信委网站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试讲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如试讲当日为非工作日,则在试讲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工信委网站公布)。进入试讲的考生须按试讲指定内容编写一节课(40分钟)教案,并打印一式七份上交考评组。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试讲应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几个方面(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进行考核。成绩实行100分制记分,其中教案编写20分,讲课80分。考生在试讲过程中(含提交的教案)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单位、籍贯等信息。违者扣减试讲成绩的 5%-20%。情节严重的,取消试讲成绩。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试讲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试讲满分值70%以上(含 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试讲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试讲结束后,各岗位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并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综合成绩都达不到6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五)考核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要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通过走访外调考核人员的原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会、面谈、查阅档案等形式,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其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情况。若某岗位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按以上规定条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并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拟聘人员体检。(六)体检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指定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某岗位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以上规定条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并组织考核和体检。(七)公示和录用(一)公示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自治区工信委网站和学院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拟聘岗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等。(二)聘用报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自治区工信委审核、自治区人社厅核准、自治区编办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实行。四、本公告由广西工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广西工业技师学院2017年8月1日附件:广西工业技师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招聘公告

  贵港市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从事办公室工作的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服从安排,能够胜任办公室工作   (三)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如能胜任财务工作者,优先考虑)   (五)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2日(请应聘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一式贰份,并如实填写;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直接到覃塘区大数据发展政务局(覃塘区政务中心一楼)报名(双休日、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和近期1寸免冠照的扫描件,发送到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邮箱(qtzwzx@163.com)。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10日前。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面谈人选,由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电话通知其本人。   (三)面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为聘用制劳动合同工,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含单位、个人五险)。   被聘用人员与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签订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限结束后,如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优先聘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联系。联系人:黄清荷(0775-6785543)。   附件: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   2019年3月27日

2019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情况   (一)招聘岗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3人(二类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19年江南区司法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工作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壮锦大道19号)  二、应聘条件   (一)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团队协作意识,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岗位身体要求;   3.能熟练运用通用办公软件;   4.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行政中心C座司法楼102室,联系人:李江宁,联系电话:0771-4819095。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有要求的岗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所有证件原件备查)。   4.本次应聘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所有应聘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  七、公示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江南区政府审批。江南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岗位标准执行(二类岗位:2530元/月),工资标准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   附件1:2019年江南区司法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江南区司法局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19年广西桂林七星区招聘基层岗位工作者公告

  七星区2019招聘基层岗位工作者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年龄:20—35周岁;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熟练掌握Word、Excel等一系列基本办公软件;   6、无刑事犯罪记录;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行为者,不予招录:   1、受过党(团)纪或行政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行为不端、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行为的;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有精神病史的;   8、存在不适宜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9 日至4月19日(8:00至12:00,15:00至17:00;周末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70号创意产业园14栋303室)。   联系电话:2260008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填写《七星区基层岗位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请自行下载打印)。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考核。   (二)面试:主要针对报考人员的形象、仪容仪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沟通、反应能力、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岗前培训: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五)聘用: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不聘用。   若中途有报考人员放弃应聘或体检、培训不合格者,可从参加面试考核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福利待遇   七星区基层岗位人员工资标准   附件:基层岗位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日

广西南宁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15人公告

  2019年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登记注册管理力量,更好地做好登记注册服务工作,有效推动城区经济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登记注册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登记注册工作人员共计15名,其中:编外聘用人员12名,网格员(协管员)3名。  三、应聘条件   1、男女不限;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不限,具有工商管理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法律、计算机、会计、档案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爱登记注册管理等工作,能吃苦耐劳,善于做群众工作。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编外聘用人员与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含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福利待遇根据西乡塘区政府出台的西乡塘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文件发放。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发工资3000元/月,全日制本科学历应发工资2380元/月,全日制专科学历应发工资232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2、网格员(协管员)与西乡塘区街道办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含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由街道办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福利待遇按西乡塘区网格员类别发放,每月应发工资23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   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原件,留复印件)及个人简历一份、个人近期生活照一张。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7日—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与财务股(人民西路67号新水街市场四楼)。   联系人:小苏;联系电话:0771-2812823。   2、结构化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3、体检   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4、确定录用人选   对经过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初定人选,待西乡塘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确定录用人选,统一签订劳动合同。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6日

广西民族大学招聘公告

  广西民族大学招聘启事(学报编辑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兼学报自然科学版编辑)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聘用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报编辑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兼学报自然科学版编辑1名,辅助岗。  二、应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乐于奉献,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科学技术史、化学、哲学专业,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及编辑校对能力;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聘用待遇   按照广西民族大学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四、报名及考核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7日-4月9日。   报名需提供材料:1.已经取得的学历书(如果是国外学位的须提供学历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在读证明;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个人求职简历;4.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材料发送到邮箱:gxunxb@163.com。   (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东校区科技楼501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60122   广西民族大学人事处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