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招聘公告

  

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现面向社会招聘4名外聘制人员到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工作地点:梧州市西环路中段198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素质,热爱检验事业;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见附件

  
三、薪酬标准

  
被聘用的人员,固定工资参照现有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我所有关规定发放;签订聘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的所有节假日。

  
四、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启事;

  
2.接受应聘人员报名;

  
3.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后组织应聘人员面试。

  
五、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在网站下载填写《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近期免冠彩照;并提供身份证、学历、相关专业课程目录及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2.请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98134673@qq.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字样;例如:李四应聘理化检测岗位。

  
(二)现场报名

  
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原件、成绩单、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直接到我单位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农晋,联系电话:0774-3866022,18577403534,地址:梧州市万秀区西环路中段198号二楼办公室。

  
六、截止时间

  
2019年5月30日

  
附件: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招聘职位及名额.docx

  
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9年4月2日

广西梧州市藤县高中学校2023年直接面试招聘储备专业人才19人

  

2023年度藤县高中学校直接面试招聘储备专业人才公告(第2轮)

  藤县,是龙母故里、浔江之滨、中国长寿之乡,是全国农业综合开发百强县、中国陶瓷产业基地、广西十四五重点开发区。这里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唐代广西第一名进士李尧臣、明代兵部尚书袁崇焕、太平天国时期四王和近代抗日名将石化龙将军故里的历史古城;这里山川秀美、气候宜人,是一水中分、浔江环绕的宜居之城;这里毗邻粤港澳、产业蓬勃,是物产资源丰富、创新生态一流的宜业之城;这里集聚力量,鼓满风帆,向千亿产业强县昂首迈进,将打造成集群效应强劲的南国新陶都的先锋之城;这里生态风清气正,用人导向旗帜鲜明,是有志于经世报国青年才俊的逐梦之城。

  为满足我县高中学校专业人才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优秀专业人才战略储备,现决定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19名。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2023年度第二轮藤县高中学校直接面试招聘储备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目的和原则

  (一)招聘目的

  进一步优化高中学校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为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为教育教学提供师资保障,推动藤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45周岁及以下,特别紧缺的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并符合《2023年度藤县高中学校招聘储备专业人才计划表(第2轮)》(详见附件1)确定的专业方向、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

  三、招聘程序

  应聘者经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后,确定招聘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受处分期间或者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10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享受待遇

  根据《藤县委员会办公室 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藤县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办发〔2021〕60号)执行,具体如下:

  (一)如获得聘用的是以下几类人才:第一类是符合我县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需求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第二类是市级及以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名师、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并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有3年(含3年)以上高中教学经历。第三类是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1.待遇

  (1)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办理报批、备案手续,通过与有关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为我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可即予聘任,不受岗位设置比例限制;暂不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条件的,由有关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合同约定管理。

  (2)商调入我县高中学校工作,原已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按不低于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若聘为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级别。不受岗位设置比例限制。

  2.生活待遇

  生活待遇主要从安家费、生活补贴、过渡性住房保障三方面进行保障。

  安家费:由安置补贴、购房补贴两部分组成,安置补贴于报到后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于其本人实名购买本县住房时一次性支付。签订在我县工作5年以上的协议,工作未满5年终止协议的,须按剩余年限退还安家费。

  生活补贴:在藤工作5年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外,对引进的储备专业人才给予生活补贴。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每年负责对其考核,经考核认定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将不再享受补贴。

  过渡性住房保障:过渡性住房由用人单位协调解决,过渡性住房的租金、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由其本人先行支付。在上岗后的第2年对储备对象发放过渡性住房补贴。

  生活待遇的落实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1)属于前述第一、二类人才的,可享受每人13万元人才补贴(安置补贴1.5万元,购房补贴7万元,过渡性住房补贴1.5万元,5年内每月生活补贴500元。)

  (2)属于前述第三类人才的,可享受每人8万元人才补贴(安置补贴1.2万元,购房补贴4万元,过渡性住房补贴1万元,5年内每月生活补贴300元。)

  3.其他待遇

  (1)随迁配偶原来有工作单位的,经考察合格,符合商调条件的,参照相应的单位和职务安排工作。配偶同为储备对象的,按对应条件享受相关待遇。

  (2)随迁子女的入托和入学,可在全县范围内优先择校就读,由县教育部门负责落实。

  (3)储备对象来藤面试或签约,免费提供食宿,聘用后报销往返交通费。

  (4)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二)如获得聘用的是前述第(一)点情形外的人员,则按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三)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试用期满前未取得高中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前虽未取得高中,但表现优秀的,经竞聘可聘用在管理岗位。

广西梧州市藤县乡镇卫生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29人

  

藤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梧州市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梧发〔2018〕8号)、《藤县委员会办公室 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办发〔2019〕1号)和《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等文件规定,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29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目标任务

  根据乡镇卫生院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吸引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承担城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乡镇卫生院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和计划

  招聘单位为我县有关乡镇卫生院,共计划招聘2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藤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2005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按岗位要求的条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有具体限制条件的除外。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受处分期间或者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11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九)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正常上班时间(周三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藤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详细地址:广西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东1号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只需户主首页、考生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2.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和与用人单位有服务协议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企业的由签订合同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考核、体检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3.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或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者所提供的所有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及材料不全,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现场审核资格,个人信息、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填写《藤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交近期同底1吋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和考试费50元。

  (三)开考条件

  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六、考试

  本次招聘只进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举止仪表和实践技能操作等。

  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若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按试场按岗位向考生当面公布。

  2.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其他个人信息的,酌情扣3–5分。

  3.面试时间初定11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公告)。

  4.面试前三天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者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5.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而需进行学历认证,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6.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考试费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七、考核

  面试后由县人社局、卫健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学历也相同,则以全日制学历优先;如此情况也相同,则以取得执业资格证等级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执业资格证等级相同,则以先取得执业资格证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情况也相同,则以从事临床工作时间长者进入考核程序;通过以上仍不能确定考核人选的,则另行组织面试,取高分者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严格执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招聘岗位考核发现具有性侵害、、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应当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考核过程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取消其考核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广西梧州市苍梧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辅警60人

  

苍梧县公安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公安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苍梧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设3个辅警职位,拟招聘60人。职位信息详见《苍梧县公安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序号

  

职位名称

  

职位简介

  

聘用人数

  

年龄

  

性别要求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1

  

文职辅警

  

协助开展写作、文秘、宣传、文书助理、档案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其他警务协助工作

  

10

  

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不限

  

大专及以上

  

2

  

勤务辅警(一)

  

协助开展执勤、治安防范等警务辅助工作

  

35

  

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大专及以上

  

3

  

勤务辅警(二)

  

协助开展执勤、治安防范等警务辅助工作

  

15

  

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高中或中专以上

  

  

注:

  职位初定,需服从县局统一调配,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

  主义制度;

  3.应聘年龄为年满18周岁以上;

  4.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岗位设置要求年龄、学历条件的,年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可以为初中以上学历,但应在入职后三年内取得高中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因吸毒、嫖娼、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其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二)报名地点

  苍梧县公安局业务楼211室(苍梧县石桥镇苍梧大道苍梧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774-2698331)。

  (三)报名材料

  1.填写《苍梧县公安机关2022年公开招聘警用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名表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2.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驾驶证、技术资格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四、考试

  我局将通过梧州人才网、苍梧县人民政府网、苍梧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考生理论考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体能测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择优进入笔试。

  体能测试时间: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

  体能测试地点:苍梧第一初级中学

  1.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子)/800米跑(女子)"和"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9

  

≤15〃2

  

1000米跑

  

≤4'55〃

  

≤5'05〃

  

纵跳摸高

  

≥260厘米

  

  (2)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5〃9

  

≤16〃2

  

800米跑

  

≤4〃50〃

  

≤5'0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2.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必须签订《自愿参加体能测试保证书》,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确认放弃参加体测。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3.体能测试项目中,纵深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试次数为1次。体能测试结果当天确认。

  (二)笔试

  对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考试。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范围为时事、法律知识、公文写作。笔试成绩将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梧州人才网、苍梧县人民政府网、苍梧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下午15:30—17:00

  笔试地点:苍梧第一初级中学。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面试

  1.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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