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骋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6月04日讯: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物业综合整治工作人员1名(适合男性);
条件:本科以上文凭,35岁以下,物业管理、建筑工程类专业优先,擅长公文写作,吃苦耐劳,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有交通工具和基础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28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前),具体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实施。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4日-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填写好《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打包发送至xnqwyzx@163.com,联系电话:3290722。
四、面试内容及时间
报名后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查择优面试,整个面试过程应试人员均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要求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应到自治区或南宁市三级甲等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办法
(一)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事宜由兴宁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二)拟聘用人员经城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由兴宁区住建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核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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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4日
2021年桂林市接待办公室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22日讯:为提升桂林市公务接待工作水平,加强公务接待人才队伍建设,桂林市接待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务接待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核、面试等方式择优招聘。
二、招聘职位
桂林市接待办公室接待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3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3.普通话流利,性格开朗,待人热诚,形象气质佳,懂得基本的礼仪;
4.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掌握基本公文写作;
5.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协调能力、能独立处理紧急问题,具有较强保密意识;
6.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耐心和责任心,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
7.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中共党员或有C1以上驾驶证的优先;
10.具有接待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适合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其他情形。
12.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0日—11月28日。网上报名邮箱:glsjdbgs@guilin.gov.cn。现场报名地点:桂林市接待办公室秘书处(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9楼942)。
联系人:周,电话:0773—2837416
2.报名资料:现场报名请携带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照片1张、应聘人员登记表、本人自荐材料。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以word文本格式)发至指定邮箱。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填写或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聘用程序
面试、体检、确定试用期人选,经考核合格和双方协商后,
按照《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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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接待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2021年广西柳州柳江区社会福利院招聘1人公告
因社会工作业务需要,柳州市柳江区社会福利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岗位:社会工作者
(二)岗位要求或职责:
1.热心社会工作和养老服务事业、认同社会工作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3.撰写活动方案服务通讯稿件,公众号推送;
4.撰写项目总结、调研报告、对接项目检查、评估等相关工作;
5.开展工作团队的培训和发展规划;
6.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星级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和《广西老年人能力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社会工作。
7.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社会活动参与等服务:
8.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聘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1)社会工作、社会保障、心理学、法学、养老服务管理等社会学相关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有2年以上社工或养老行业管理经验;
(3)大专及以上学历,持助理社会工作者及以上资格证书,具备较强的文案功底和文书撰写能力;
(4)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有2年以上村委/社区服务、行政或事业单位文职人员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文案功底和文书撰写能力。
2.报名人员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性不限。
二、工资待遇与管理要求
(一)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1个月,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
(二)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照《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39号)执行。
(三)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全职,执行柳江区社会福利院岗位工作时间。
(四)福利待遇:为工作人员购买社保五险。
(五)每年对外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外聘人员岗位、工资以及单位与外聘人员解聘、续聘的依据。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南六街11号二楼。
3.联系人:覃柳凤,电话:0772-7200196。
4.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网络报名2种方式。
(1)现场报名的,报名人员需携带个人简历、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表(详见附件)1份、近期资历、相关证书等复印件报名。
(2)网络报名的,报名人员需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资历、相关证书等扫描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表(详见附件)、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jfl008@163.com )。
(3)报名人员属退伍军人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到报名地点报名时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即办理招聘报名手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向应聘者说明原因。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 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面试和试工
面试和试工工作由柳江区社会福利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11月中下旬,以具体通知为准,报名者注意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面试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最终成绩、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在柳江区社会福利院公示栏公布。
(四)体检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自行到具备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人员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柳州市柳江区社会福利院
2021年11月8日
原文标题:广西柳州柳江区社会福利院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a19e6e4e006d5e119dec9538b3fbc714)
2021年广西河池市凤山县事业单位第二次自主招聘22人公告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9:00—15:00。(其中9:00—12:00报名,13:00—15:00面试);
为了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20号)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第二次自主招聘工作人员22人(教育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11个岗位22人,其中:高中教师7个岗位17人,乡镇初中教师4个岗位5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
详见《凤山县2021年事业单位第二次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4)。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洽谈、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广西2021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现场双选会(广西师范大学专场)
1.时间: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9:00—15:00。(其中9:00—12:00报名,13:00—15:00面试);
2.地点: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图书馆对面小田径场。
(二)报名要求
1.非2021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2.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填写《个人承诺书》各一份。
3.报名人员须填写《凤山县2021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面试、洽谈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四)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2021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五)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凤山县2021年凤山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由派出的招聘工作组商定或现场评委商定加试来确定入围体检、考察资格人员。如有入围体检、考察的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按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名额。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所有人员须主动配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验证后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考试。
4.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教育局和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8-6816345(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牙志华
0778—6811973(凤山县人社局事业股)
联系人:汤剑中
附件1:凤山县2021年事业单位第二次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2021.5.8.xls
附件2:凤山县2021年事业单位第二次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1.5.8.xls
附件4: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2021.5.8.xls
凤山县2021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