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资阳雁江区事业单位选调3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度拟面向川渝两地公开选调3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综合类岗位11名,教育类岗位15名,卫生类岗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其中教育类岗位为雁江区中小学(园)以外的在编在岗教师;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事业人员还须符合单位类别平行流动或顺向流动相关要求。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选调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实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2.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3.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机构改革等特殊原因除外);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8.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9.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8:00至8月12日18:00。
 
  报名网站为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选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选调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完成实名注册等操作,真实、准确、完整填写《资阳市雁江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3.上传照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30K的考生近期免冠彩色数码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审核合格者,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岗位,照片审核不合格的,应于照片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资格初审。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公开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请报考者按照岗位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请先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8月8日8:00至8月13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出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5.确认缴费。照片审核合格的考生,在2024年8月14日1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4年8月20日8:00至8月24日9:30期间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缩减该岗位的选调人数,取消或缩减选调岗位的情况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被取消计划的岗位,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无岗位可调剂的或不接受调剂的考生,报名自动作废,由资阳市人才评价服务中心向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编码130001-130009,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1科;报考岗位编码 130010-130022,考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1科;报考岗位编码 130023-130029,考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1科,卷面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及排名于2024年9月中上旬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请考生注意随时关注。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不低于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的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按考生报考岗位笔试科目分类计算),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现场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选调人数3倍情况的,该岗位所有人员一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者、在笔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首轮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请考生注意随时关注。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放弃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最多递补两次,首次递补时间为资格复审时间后一个工作日。
 
  2.审查要求。现场资格审查在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选调条件进行,报考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须持:
 
  (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2份。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者如系事业人员,须提供进入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如:公开考试招聘登记表、直接考核招聘登记表、政策性安置文件等)、现聘岗位的岗位聘用审核表等材料的复印件;报考者如系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或职级的任免审批表或任免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
 
  (6)报考者须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手续(详见附件3),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7)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等次证明(须加盖鲜章)。
 
  (8)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指未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资料,如职称资格证)或复印件(指已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资料,如岗位聘用资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鲜章。年龄、最低服务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4年8月8日)。
 
  (9)报考编码130001-130004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须加盖鲜章)或提供《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复印件(须加盖保管单位鲜章)。
 
  (10)报考编码130010-130022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11)报考编码130023-130029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凡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报考岗位编码130001-130009,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岗位编码130010-130022,采取无生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岗位编码130023-130029,采取结构化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卫生专业知识及技能掌握情况)。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四、考察及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2:1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若达不到2: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的所有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采取到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报告,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规定依次进行递补。
 
  (二)体检
 
  体检在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按规定进行依次递补。
 
  五、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到选调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确需延长试用时间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商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最长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间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可终止试用。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按规定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顶岗试用期满的应聘人员,将按规定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按规定办理上下编制、调动、岗位聘用、工资及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均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网上的相关公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选调相关的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选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专股:028-26921180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028-26217020
 
  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28-2692055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资阳市人才评价服务中心:028-26577767、028-26110985
 
  监督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26920229
 
  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28-26218831
 
  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28-26923770
 
  附件: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组织部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2024年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总部招聘公告

  
 
  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成立于2005年2月6日,是致力于高雅艺术发展的非营利表演艺术集团,以“坚持原创性、民族性和公益性,彰显经典性、国际性和艺术性”为宗旨,积极发挥集成优势、整合资源,围绕上海文化品牌和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目标,努力建设成为中国最具品质和国际影响力的演艺文化机构。目前下辖上海大剧院、凯迪拉克·上海音乐厅、上海文化广场、上海歌剧院、上海芭蕾舞团、上海民族乐团等六家剧场和院团以及正在建设中的上海大歌剧院。未来,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将继续壮大剧院管理品牌,运营好YOUNG剧场,走向长三角及全国市场,力争形成全国剧场空间版图,擦亮管理服务和内容输出的金字招牌。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党政办公室干事1名(基建项目管理方向)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党政办公室干事(基建项目管理方向,管理岗位)
 
  招聘对象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2、五年以上基建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建设工程审批、报建、竣工验收等相关流程;
 
  3、熟悉国家及地方政策、报批报建流程,熟悉土木工程或造价管理,有资质证书的优先;
 
  4、具有1个以上完整基建项目管理的工作经历;
 
  5、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乐于发现问题和承担责任,工作有规划及主观能动性。
 
  岗位职责说明:
 
  主要负责艺术中心及所属单位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工程管理及质量、安全、合规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1、负责基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和申报工作;
 
  2、负责基建项目的流程管理,包括申请、验收等节点的现场踏勘工作;
 
  3、负责基建项目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流程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编辑、归档与基建工程相关的重要电子、纸质资料和文档;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17时止。
 
  2、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招聘页面进入报名系统。为确保附件资料能顺利上传,推荐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操作。
 
  招聘页面网址如下:
 
  https://hr.sgtartsgroup.org.cn/r.do?
 
  method=portal&o=5DE3EAACECC4FC3B8AEDE916D324F9ADAC0B6880C439241D&
 
  p=01908913EC48146D906AF314C1BC72A2A35E29A953DA1FD6&oursInWindowDialog=true&windowId=win_142022093994870156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报名表“作品或其他附件”一栏):
 
  (1)身份证(正反面);
 
  (2)外省市社会人员需提交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最高学历、学位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留学回国人员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日期、地点另行邮件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若报名考试人数较少,该岗位比例最低可调整为1:2)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日期、地点另行邮件通知,未进面试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面试现场,在面试前进行再次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有考生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录用体检人选。
 
  (六)考察
 
  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邮箱:hr@sgtartsgroup.org.cn(电子邮箱仅供咨询,不接受报名)
 
  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湖南怀化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怀化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怀化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怀化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1个,招聘计划5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怀化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htc.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0日至9月20日。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怀化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各学历阶段均需提供备查)、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学历阶段均需提供)、个人简历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和2寸高清照片电子档(以1寸/2寸+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清晰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用人部门+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邮件大小不可超过50M)。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境)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认证证明)必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怀化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怀化学院东校区宽也楼618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7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等。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与教务秘书工作相关的实际操作能力、分析处理问题能力等。
 
  设置笔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怀化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化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0745—2851007(怀化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45—2851030(怀化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怀化学院人事处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中共浙江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和《江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阳光招录实施办法》(北区委办〔2013〕75号)等有关规定,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定。
 
(三)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事业在编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或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并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或“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目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9月29日9:00至9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缴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上予以公布。
 
拟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若符合“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目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下同)。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6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二)资格复审
 
专业技能测试前,由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专业技能测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所学主干课程清单(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工作经历、职业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三)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参加考试。
 
专业技能测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前两项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两项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于专业技能测试后3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四)面试
 
面试前,由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进入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身份证件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五)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提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规定
 
(一)专业技能测试递补
 
1、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专业技能测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和专业技能测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二)面试递补
 
1、面试对象在《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开始48小时前,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提交不参加面试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中按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两项成绩合成分,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2、面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二)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历届生须在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
 
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学位证书,同时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报考时需在报名系统“备注栏”中填写主干课程,并备注中文翻译。
 
(四)国家新闻总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在报名时须仍处在有效期且状态为正常。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五)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挂)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八)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九)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十)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提交至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并电话联系,经审核后退还考试费。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二)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请随时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9582707(工作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9184553(工作时间开放)。
 
工作日联系时间段: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
 
2024年9月1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