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招聘政治辅导员公告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治辅导员8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岗位招聘表中招聘人员类型“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应聘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职位表(附件1);
 
2.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26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26日之后出生。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4.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须在应聘报名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等证书,确认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5.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在读学校(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证明材料)。并确保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等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6.应聘者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应聘者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专业目录(无对应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专业材料(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并填写《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详见附件3),由招聘单位审核认定。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者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文规定以相近专业进行审核认定。
 
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不予进行相近专业认定。
 
7.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党员身份证明。
 
8.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应聘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者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0时至9月2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https://www.qgsydw.com/报名;应聘报名成功后,请密切留意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gzkmu.edu.cn)各环节招聘通知、公告。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系统,填写资料。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有效身份证明)。
 
(2)应聘者填报的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者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国有企业单位的正式职工报考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进行条件审核,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审核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应聘者可登录系统查询。
 
四、考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按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对于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另行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取消招聘岗位数。
 
(二)应聘考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需在2024年9月8日0时至9月10日24时期间,登录应聘报名系统进行应聘考试网上确认。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应聘考试网上确认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确认考试的应聘者请在2024年9月12日10时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轮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1)时间:预计在2024年9月15日(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从事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的岗位能力。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开设培训班。
 
笔试内容:招聘单位的基本概况(含概况、院徽院训、发展理念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等相关内容。
 
笔试结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在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gzkmu.edu.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应聘者自行登录招聘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以笔试分数高低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合格者少于该比例,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2.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相关要求及安排在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的应聘者需在接到通知(电话或短信)起2个工作日内交齐所有资格证明资料以完成面试资格审查环节。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3.心理健康测评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按要求参加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者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健康测评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4.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在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及面试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应变能力及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7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点数后2位。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列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在当场次候分室向面试应聘者公布,并由应聘者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5.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取。
 
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招聘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同分,则按面试主考官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以上成绩皆相同,导致无法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的情况,增加专业答辩测试环节,该环节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考察按照广东省体检和考察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应聘者需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州市教育局(http://jyj.gz.gov.cn)、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http://www.gzkmu.edu.cn)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弃权。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与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聘者本人放弃且符合递补情形的(无特殊原因,在3个月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在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通过者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招聘岗位等级予以聘用,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学院将根据建设、发展等情况需要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地点、岗位及职责,落实来校后挂职锻炼要求。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聘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方无关。
 
(四)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者,如聘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应聘者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咨询及监督电话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20-84567822(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监督电话:020-84560179(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广州市教育局
 
2024年8月21日
 
 
 
 
 
 

广东广州市越秀区人民街道办事处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残疾人服务)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为辖区内就业年龄段、能适应在康园工疗机构开展的相关活动及训练的智力、精神残疾人、重度肢体残疾人及部分其他类别残疾人开展以下服务:
 
(一)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护理服务
 
(二)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三)社会适应能力训练
 
(四)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工疗训练
 
(五)文化娱乐及运动功能训练
 
(六)日间托养
 
(七)推向社会公开就业
 
(八)助残宣传教育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特殊教育工作,愿意履行岗位职责与义务;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和不良记录;
 
(三)身体健康,不限户籍,不限性别;
 
(四)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能够从事康园工疗站岗位工作的相关专业(教育类、社会工作类、康复类、医疗护理类等);
 
(五)具有国、粤语表达和沟通能力,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表达撰写能力;
 
(六)有康园工疗站相关工作经验或持有专业技术职称(如社工证、心理咨询师证、康复师证等)者优先考虑。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至9月4日(星期三)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周六、日除外)
 
(三)报名地址:越秀区仁济路回栏新街32号
 
(四)报名要求:
 
1、有意向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填写《越秀区人民街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由本人亲临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代报名。
 
2、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三、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文字撰写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若所有考生得分均未超过60分,本次考试作废,择期再行安排。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从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具体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通知,入围考生按时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若所有考生得分均未超过60分,本次考试作废,择期再行安排。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4、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如不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1、考试结束后,总成绩分数排名第一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行下一环节体检,因考生体检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2、体检: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招考单位根据体检结果评估考生身体是否符合工作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政治审查: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负责参照进行政治审查,对于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4、工资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经考核符合岗位要求的,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按区残联《越秀区康园工疗站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人民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及时认真阅读本公告,知晓具体要求和安排,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请报考人员做好自我防护,认真遵照广州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
 
4、本公告由越秀区人民街道办事处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沈先生 咨询电话:020-81873255、83330383
 
 
越秀区人民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2日

广东广州市黄埔区委社会工作部招聘“两新”党建工作指导员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社会工作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新”党建工作指导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熟悉党的基本知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中共正式党员;
 
(七)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首日;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于2024年9月10日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网上报名: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至9月20日17: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hpqwzp2024),按照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初审,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初步审核结果以系统反馈为准,不另行人工通知。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试用期及聘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参与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环节的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考职位及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或在录用前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考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确认报名情况。
 
(3)招聘职位的计划录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5以上(含1:5)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24年9月25日上午9:00开始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4年9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如有变动将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另行公告。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党的政策理论知识、党务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黄埔信息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招聘单位于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与笔试成绩公布时一起明确,将在黄埔信息网公布。报考人员须留意黄埔信息网、相关短信通知等信息。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清单等)等。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5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招考岗位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或者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有政府机关、园区、村(社区)、企业从事党务工作经历、较丰富的社工工作经历或志愿服务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条件同等的,可再按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区分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业务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半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考察
 
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和管理
 
公示期满,按照《黄埔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基层党建工作队伍的实施意见》进行管理,以派驻形式安排到区非公经济组织党委、区社会组织党委、区各行业党委、新兴领域区域党委、两新组织党组织等开展工作,与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社会工作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合同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获聘人员聘用期间薪酬参照我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相应工资标准。
 
五、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综合成绩公告发布之日算起)辞职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
 
(一)招聘工作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199840;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14:00-18:00)。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9月10日

广东广州市番禺区委组织部招聘党建指导员通告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加强镇(街)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穗字〔2018〕5号)、《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穗字〔2018〕9号)工作要求,为选优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全面加强党建工作队伍建设,现就开展2024年度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共3人,职位均为区聘党建工作指导员,不设具体岗位,录用后由区委组织部统筹分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包含已在库但被录用的考生)。
 
三、招聘对象及要求
 
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基本知识;
 
(二)具备较强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三)服从岗位调剂、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不限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六)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入库、资格条件初审、查库、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政审的方法步骤,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一)入库
 
应聘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http://www.pyrc.com.cn/),进入“单位招考”栏,找到《广州市番禺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储备人员资格考试通告》点击进入编外政务辅助、执法辅助岗位报名系统(https://b.pyrc.com.cn/jlbnet/2021bwrk/wsxt/admin_login.asp),进入番禺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储备库报名界面后,点击“报考注册”,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通过系统资格初审后,预约机考时间,预约成功后在指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成绩60分或以上均为合格,考生进入番禺区编外人员储备库,考试成绩不计入面试。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入库工作,同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二)资格条件初审
 
应聘人员应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打印的《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租赁编外岗位合同工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区委组织部将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会获得面试资格。
 
(三)查库
 
本次招考工作查库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区委组织部综合考虑人员素质、工作学习经历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按照1:5的比例,对通过资格条件初审且已进入番禺区编外人员储备库的考生择优提出面试对象初步人选,并通知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考生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①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鉴定证明;
 
②党员身份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出具);
 
③工作一年以上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或一年以上的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签名确认。
 
资格复审当天,考生可同步提交一份本人2024年以来主笔撰写、能反映本人真实写作水平的文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信息稿、媒体宣传稿、报刊杂志刊登文章等)。所提交材料仅作参考了解,不得涉及工作秘密或敏感信息。
 
(五)面试
 
1.时间:2024年9月(具体时间待定)。
 
2.地点:具体地点待定。
 
3.本次招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要素。
 
4.最终成绩按照个人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情况等,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3.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区委组织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及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区委组织部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市、区有关政策标准执行,参照不低于社区居委会副职标准确定。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4636225。
 
报名二维码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组织部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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