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招聘特聘岗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项研究类综合研究岗2名、专业技术类规划建设岗1名。用人单位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政治素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
 
3.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及面谈、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
 
报名网站:https://zp.hongbohr.com/。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2日18:00。
 
报名程序: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查询选用岗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及相关材料(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线上资格初审。本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履历等情况,一般按不低于岗位拟聘人数1:6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员,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考生;少于1:6比例的,则视实际情况调整岗位招聘;少于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2.现场资格审核。入围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好报名材料的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于资格审核当日(时间另行通知)提交本单位复核,材料不符合者取消专业能力测试资格。
 
3.心理素质测评。考生在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前需进行线上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聘用结果的参考。
 
(三)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以笔试形式开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具体时间及地点待通知。
 
(四)面试及面谈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待通知。
 
考生总成绩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计算。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福田政府在线-招考专栏”发布。
 
(五)体检
 
体检由本单位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协议年薪协商和考察
 
本单位将与体检合格考生沟通协议年薪,按有关规定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协商一致的,将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将在“福田政府在线-招考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不存在影响聘用行为的,由本单位向人事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入职。聘用人员应当在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报到一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九)其他
 
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协议年薪协商不一致的、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拟聘情况的,本单位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也可调整招聘岗位数量。
 
四、其他事宜
 
(一)严格按岗位要求报考。经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选用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相关黑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各招聘环节中,会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发布通知。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负责解释。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755-83136422。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755-82791012。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2024年9月7日

广东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网格综合管理中心网格员招聘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网格综合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4名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相关学历的毕业人员。报考者均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网格员4名(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派遣):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当天。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的,或曾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未满5年的,或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正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及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区等招考招聘被认定有作弊等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8.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二、招录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2.笔试;
 
3.面试;
 
4.现场考察;
 
5.体检及考察;
 
6.递补;
 
7.公示及聘用。
 
三、报名材料清单
 
1.报名表,要求手写签名后发送扫描件及WORD文档(见附件1,附上电子相片);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
 
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
 
5、户口本扫描件(户主页+同一本户口本上所有成员);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
 
7.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2,A4纸打印后手写);
 
8.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需填写Word电子档《报名表》(须附一寸免冠电子照)及相关纸质材料通过扫描(PDF文件格式后进行打包压缩,总存储大小限制在8MB内。PDF单个文件命名规则:材料名+姓名,例:身份证+XXX;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规则:姓名+报考岗位,例:张三+网格员,发送到指定工作邮箱。网上报名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755-27716492,报名邮箱:sgwgzx@baoan.gov.cn。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9:00至2024年9月5日18: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进入笔试。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内容综合能力测试,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主要内容涉及基本政治素养、社区基层工作实务、安全常识、网格员日常基本业务等综合素质测试。
 
(二)笔试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六、面试
 
根据资格审核、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一)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组织:具体形式及地点等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现场考察
 
通过跟从现任网格员实地走访,在一线中深刻认识岗位。主要考察报名者考勤、规章制度等遵守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
 
(一)考察时间:考察时间为2-3天,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组织:具体形式及地点等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察的或未完整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结束后,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且无纪律作风问题报名人员进入体检及考察。考察期间,中途放弃或缺席的,一律不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八、确定人选及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入围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若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选择题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所有成绩均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加试确定名次。
 
入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自行到深圳市内具有资质的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考察,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核心要素,明确把忠诚党和人民、具有坚定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聘用首要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年龄、学历、户籍、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条件,及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发现考察人选存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招聘公告相抵触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
 
因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不满的,在本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中,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的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不接受组织安排、不服从分配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予聘用。所聘人员的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按招聘岗位对应的职级和学历等确定。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名过程中,考生可选择是否同意纳入“备选库”,“备选库”有效期为半年或下一次公开招聘前,以先到时间为准。凡选同意纳入的,将在通过笔试入围面试环节但未被聘用时进入“备选库”。当有效期内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照招聘有关程序从“备选库”中择优补录,无需再次笔试。
 
(二)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考单位均可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考试考察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报考人员,将按照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将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附件1.《宝安区松岗街道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广东深圳市公安局第十一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747人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747名,其中勤务辅警2691名(执法勤务类辅警761名,一般勤务类辅警1930名)、文职辅警56名(均为一般文职类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人员,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即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年龄要求。
 
应聘辅警应当年满20周岁(即2004年8月30日及以前出生),职位表中有最高年龄要求的,以各职位的具体要求为准。其中,最高年龄为30周岁,是指1993年8月31日至2004年8月30日期间出生;最高年龄为35周岁,是指1988年8月31日至2004年8月30日期间出生;最高年龄为45周岁,是指1978年8月31日至2004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要求。
 
1.应聘勤务辅警中的执法勤务类辅警职位(详见附件1职位表)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勤务辅警中的一般勤务类辅警职位(详见附件2职位表)和文职辅警中的一般文职类辅警职位(详见附件3职位表)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士官和士兵报考一般勤务类和一般文职类职位的,可以为高中及以上学历,但应在入职后最长四年内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本公告和职位表(附件1至3)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在辅警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7.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具有该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情形的;
 
8.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9.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七)辅警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深圳市公安局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以外,原则上不得应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三、应聘程序
 
(一)查询职位。
 
本次共招聘761名执法勤务类辅警、1930名一般勤务类辅警和56名一般文职类辅警。具体职位表及资格条件分别详见附件1至3。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sz.gov.cn/)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hrss.sz.gov.cn/szksy/)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考方法及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详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4),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hrsspub.sz.gov.cn/nptmis/)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31日10:00至9月7日17:00,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9月18日10:00后,以本人实名注册的账号登录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附件1至3)、应聘指南(附件5)等内容,根据本人年龄、学历、所学专业等情况,按照《专业参考目录及代码》(附件6)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应聘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报名系统各环节操作。报名期间,在未确认并提交报考职位的情况下,应聘人员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确认并提交报考职位后,无论报名时间是否截止,均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和职位信息,请务必谨慎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确认报考职位人数情况将于9月3日17:00后在人事考评报名系统内公布,报名期间其他时间不再公布人数。最终报名人数情况将于9月10日17:00后在人事考评报名系统内公布。应聘人员可在人事考评报名系统内查询职位报考人数情况。
 
6.职位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验以及相关资历,如机动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件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4年8月31日)。
 
7.本次招聘部分职位面向2016年4月22日之前入职深圳市公安局,至今仍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的人员进行招聘(对该类人员的界定详见附件5),请应聘人员注意选择本人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8.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开招聘,截至报名首日仍在职的深圳市公安局辅警(包括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不得应聘。
 
9.本次招聘共设置笔试、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10.对填报虚假报名信息,提供不真实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以及在考试、测评、体检等环节作弊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五年内不得应聘深圳市公安局辅警。对恶意报名、攻击网上报名系统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素质测试》两科,均为客观题。考试大纲详见附件7。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深圳市设置考场,考场实行随机分配,笔试具体安排等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考场纪律和要求详见《笔试考场规则》(附件8)。
 
(二)笔试成绩及合格线。
 
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公安素质测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适时在深圳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请持续关注深圳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有关通知公告。
 
五、资格审核
 
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拟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审核人选。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安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考生笔试成绩和《公安素质测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入围资格审核。如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4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资格审核人选。资格审核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资格审核仅对考生上传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职位要求最终以政治考察及聘用审批结果为准。
 
六、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
 
(一)心理素质测评。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心理素质测评采用达标制,测评不达标的,不予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二)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达标的考生,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其中,报考执法勤务类职位表(详见附件1)中执法技术辅助职位的考生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应测查全部3个项目。体能测评采用达标制,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七、面试及考试总成绩
 
(一)面试。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设职位招聘名额为Y,面试名额为R,对执法勤务类职位,R=3Y;对一般勤务类、一般文职类职位,当Y≤5时,R=3Y;当Y>5时,R=2Y。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当场公布。
 
(二)考试总成绩。
 
1.执法勤务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深圳市公安局划定。其中,对执法勤务类职位表中的执法技术辅助职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公安素质测试》成绩、10米×4往返跑成绩确定名次;对执法勤务类职位表中的执法辅助职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公安素质测试》成绩、1000米(男)/800米(女)跑成绩、10米×4往返跑成绩确定名次。
 
2.一般勤务类和一般文职类职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仅作为考生是否达标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但不达标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达标合格线由深圳市公安局划定。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若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公安素质测试》成绩、1000米(男)/800米(女)跑成绩、10米×4往返跑成绩确定名次。
 
八、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相关要求执行。对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职位拟聘人数1:1.3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对一般勤务类和一般文职类职位,按职位拟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九、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入围政治考察,由深圳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政治考察相关工作,政治考察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政治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职位匹配度、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聘用。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上述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的具体安排另行公布,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深圳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有关通知公告。
 
十一、其他事项
 
(一)被聘用的人员按照所报考的单位报到入职,入职后不得跨单位交流,由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具体工作部门和岗位。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准考证等重要证件,参加笔试、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等环节时,均须同时使用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四)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有关规定,勤务辅警与深圳市公安局各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文职辅警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深圳市公安局文职辅警岗位工作。
 
(五)辅警薪酬福利待遇按照深圳市公安局辅警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请广大报考者切勿轻易相信任何冠以“内部消息”“内部人士透露”“独家渠道”等有关招聘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七)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八)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社会上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发布含有或者暗示“官方题库”“官方真题”“官方标答”“评分细则”“押题”“命题人员参与”“面试考官参与”等误导性宣传,或者“包过”“保证”等对培训效果作出承诺等行为,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九)应聘人员如对招聘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应聘指南及职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55-82498605、0755-82498905,受理咨询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7日的工作日9:00-12:00、14:00-18:00。以上电话不受理涉及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报名信息填写及考务工作等问题的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
 
(十)应聘人员如对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报名信息填写及考务工作等有疑问,可通过电话向深圳市考试院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755-88227999。受理咨询时间: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7日的工作日9:00-11:30、14:00-17:30。因咨询人数较多,如遇咨询电话无法接通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电邮至ksykwb@hrss.sz.gov.cn进行反映,来邮时请在邮件中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事由。以上电话及电邮不受理涉及招聘政策的咨询。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深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公安局
 
2024年8月27日
 
附件:
 
 
 
 
 
 
 
7.附件7:考试大纲.doc
 

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工作需要,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编外人员3名(详见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者;
 
2.犯有严重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00至2024年9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好报名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后,发送至邮箱zhbmsk@dpxq.gov.cn。
 
3.报名资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表需附上近期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扫描件(验证证明可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申请);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5)个人信用报告电子版(可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申请);
 
(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电子版、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电子版。
 
(7)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等电子版。
 
注意事项: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3)。提交材料不全,且未签署承诺书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阶段未提交的材料,在入职前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将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出现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材料不齐、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报名,不再通知考试。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复核、公示结果为准。
 
(二)考试及成绩公布
 
1.考试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线下笔试、现场面试形式。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逾期未参加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考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通知考试。
 
3.面试: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职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4.考试成绩:每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到后续环节。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合格分数线为70分,总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计入排名,无体检、聘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照岗位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dpxq.gov.cn/)公布。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由入围体检的考生自行到深圳市内(外)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相关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名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另行研究决定。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安排具体工作。
 
(二)新聘编外人员设置相应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没有被录取的报考人员,总成绩合格的可纳入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后备人员库。
 
(二)本公告所有涉及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报名首日。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四)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录。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粟女士,0755-88158629;刘女士,0755-28333172。
 
附件: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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