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特岗教师招聘8254人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 最新内容

  


  各有关市、县(市、区)党委编办、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部署,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2019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 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义教特岗”)和“中等职业 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中职特岗”)。为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义教特岗。面向全区 74 个县(市、区)设岗,计划招聘农村中小学特岗教师 8182 名。具体各设岗县(市、区)分学科(专业)岗位招聘计划详见《2019 年“义教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 1)。

  

  (二)中职特岗。面向全区 15 个县(市、区)设岗,计划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72 名。具体各设岗县(市、区)分学科(专业)岗位招聘计划详见《2019 年“中职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 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义教特岗”招聘对象条件。

  

  1.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报名者必须属于以下三类人员中的一类。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2)取得相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1989 年 6 月 1 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1989 年 6 月 1 日后出生)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4.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再列入招聘范围。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 优先。

  

  (二)“中职特岗”招聘对象条件。

  

  1.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报名者必须属于以下三类人员中的一类。

  

  (1)普通高校职业技术师范类专业及其他专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取得相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或企业(行业)实践经验,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1989 年 6 月 1 日以后)的

  

  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企业人员,或者是在相关行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同等条件下优先,年龄可放宽至 35 周岁以下(1984 年 6 月 1 日以后),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或国民教育本科。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 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

  

  (网址:tgjszp.gxeduyun.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6 月 10 日—16 日。

  

  2.资格审查:各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 6 月 18 日 17:30 前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进行

  

  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设岗县(市、区)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二)现场招聘。

  

  1.招聘时间:6 月 19 日—7 月 31 日。

  

  2.招聘对象:必须是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3.资格复审:招聘前对报考人员必须进行资格复审,主要验证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 格证及个人求职材料。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方案:各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面向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联合制定招聘方案,并及时公布方案。是否有笔试环节,由各县(市、区)确定,自治区不做统一要求。面试将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 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等。

  

  5.体检: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本辖区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 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各设岗县(市、区)的拟聘人员名单必须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 7 个工作日。

  

  7.招聘要求:各设岗县(市、区)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

  

  (桂人社发〔2011〕155 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 人社发〔2012〕79 号)精神对特设岗位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必须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 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岗前培训。

  

  8 月 30 日前由各地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完成不少于

  

  120 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经费由各地统筹安排。不按时参加培训与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应 聘资格。期间一旦有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要按照有 关要求参加集中培训。

  

  (四)公布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由设岗县(市、区) 人民政府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各设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

  

  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设 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 者,取消聘用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9 月 6 日前(具体由设岗县(市、区) 确定并通知)。

  

  (六)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请各设岗县(市、区)于 9 月 20 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 2019 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四、相关政策

  

  (一)各设岗县(市、区)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 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入编、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各设岗县(市、区)可直接将特岗教师的编制落实到任教学校,也可统筹特岗教师 3 年聘用期满所需的编制资源,待聘用期结束后,按照考核转岗有关政策,连人带编落实到具体学校。

  

  (二)各地要规范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 规定核定特岗教师的工资标准,实行统一发放、集中支付,保证特岗教师享受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的工资待遇和所有的津贴补贴。特岗教师的工资由县级财政统一发放,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补助标准的,超出部分由设岗县(市、区)财

  

  政承担;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低于中央补助标准的,剩余 中央补助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特岗教师,主要解决特岗教师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 用和生活补助等。

  

  (三)各地要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要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 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 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 3 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 桂教师范〔2009〕21 号)执行。3 年聘期内,没有的特岗教师须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对于服务期满 3 年且还未取得相应的特岗教师,3 年后不能转岗。

  

  (五)特岗教师依照《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 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 部发〔2006〕16 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

  

  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

  

  15 号)和《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5〕243 号)规定,自主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执行过程中如有异议,请及时与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 联系电话: 0771—5815205 、 5815206,电子邮箱:gxtgjh@163.com。

  

  附件

  

  1.2019 年“义教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

  

  2.2019 年“中职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 年 5 月 14 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2个职位计划招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0月17日为界;

  
2、年龄要求: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6日。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桂林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92号9楼910室)

  
联系电话:0773-3556839。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交通运输局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交通运输局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桂林市交通运输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0773-3556839。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2019年10月8日

  

2019年广西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公告

  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是钦州市财政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市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对钦州市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建安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建设其他费用等进行评审。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相关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评审员和工作人员若干名。

  
二、招聘要求

  
1.会计类专业、金融类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工程管理专业。

  
2.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从事工程预结算工作经验,能熟练应用工程计价、算量软件,独立编审工程预结算。有建筑助理工程师、造价员以上资格证者优先。

  
3.其他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待遇

  
面议。

  
四、招聘方式

  
1.公开报名。请应聘者将应聘材料面交或邮寄至钦州市财政局人教科,或发送电子版至市财政局人教科电子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报名要求:提交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及造价员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近期相片(2寸免冠正面头像和全身照片各一张)。

  
2.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考试方法。采取统一面试,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在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

  
4.一经录用,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关系,并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五、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钦州市银河街125号钦州市财政局人教科。

  
联系电话:0777-2832546 。

  
E-mail:qzczrj@126.com。

  
邮政编码:535000。

  

2019年广西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公告

  

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普通高校汉语言文学、文秘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写作能力强,能吃苦耐劳,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敬业精神。

  
(二)房产科工作人员1名

  
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的操作与运用,掌握一定的办公软件,对于房建、制图等基本专业知识有所了解,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35周岁以下,熟悉公文写作和CAD制图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节能科工作人员1名

  
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中文、文秘和统计类专业优先,吃苦耐劳,熟练电脑操作,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强,熟悉现公软件运用。

  
(四)车管中心工作人员1名

  
要求普通高校汉语言文学、文秘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写作能力强,能吃苦耐劳,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写作能力强者优先考虑。

  
(五)后勤服务中心水电维修人员1名

  
高中(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学历,要求40岁以下,有电工操作证,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协作精神好,实际操作能力强,有较好的强电、弱电维修技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1日—2019年9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自己的个人简历(请务必注明所应聘的岗位)和1张近期生活照片发送至我局电子邮箱:lbjgjbgs@163.com。

  
(二)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携带个人简历和有关材料到来宾市人民路1号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市行政中心西前1楼113室)报名。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我局同类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联系人:韦修达,联系电话:0772—4272125。

  


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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