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玉林市博白县招聘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06月01日讯:为充实我县基层医疗卫生队伍,促进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规定,我县决定采用直接面试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138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138个,招聘人数138人(详见招聘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公告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本县内各基层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范围
面向广西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限。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博白县卫生健康局(博白县博白镇兴隆东路011号,一楼)
3.报名与资格审查: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博白县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2份,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相片4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3)健康码(在空白处签上名字)一式二份;
(4)毕业证书(报考岗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的毕业生可先参加应聘,但必须在一年试用期满前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人社、编办、卫健部门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负责。对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签字确认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
五、面试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发布面试公告。通过资格审核确定后,将在玉林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发布面试公告。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县卫健局、县人社局的公告栏上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招聘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以学历、职称的高低、取得职称时间的先后等确定,如有面试成绩再相同的则以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往届,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的顺序确定招聘对象。
如遇招聘岗位有空缺的,可从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确定为招聘对象的同类报考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愿报名选择有空缺的同类招聘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列为招聘对象。
(一)体检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招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复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在同岗位面试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招聘对象为拟聘人选,在玉林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5年聘用合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得少于5年,工资待遇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严肃招聘纪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招聘方案由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白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75—8328875(博白县卫生健康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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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博白县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20年博白县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博白县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
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5月29日
2020年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90人公告
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柳州肿瘤医院)是一所具有40多年建院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强专科、兴综合”三级医院,是全国首批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爱婴医院、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卫生系统首家四星级绿色环保医院,是柳州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定点医院,自治区级、柳州市及周边县市新农合定点医院。医院现有职工891人,其中高级职称133人,中级职称220人,初级职称428人,研究生学历95人。编制床位510张(广西“十三五”规划为960张床位的肿瘤专科医院)。
我院拥有德国西门子Primuse新型全数字化内置光栅的医用直线加速器、西门子16排螺旋CT、飞利浦FD20型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美国GE1.5T核磁共振、生物治疗实验室、血液净化治疗系统等一大批现代先进诊疗设备。设有32个临床科室、13个医技科室。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报经自治区编委批准编制使用计划、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公开招聘计划,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9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岗位条件、要求
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岗位条件、要求等详见《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19年编制使用计划岗位安排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身体条件。
(四)专业知识扎实,工作态度积极向上,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及开拓创新精神。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职称者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具备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50周岁(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
四、主要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广西人才网、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选择其中一种报名方式即可),报名人员的资料恕不退还。
(1)现场报名:请将《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有关材料(复印件)交至广西柳州市箭盘路17号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人事科(行政办公楼3楼);
(2)网上报名:请将《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有关材料(扫描件)制作成一个电子压缩文件包,文件包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XX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单位人事科电子邮箱:kdefyrsk@163.com;
(3)原件验证时间为笔试和面试当天。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4.凡在原单位已入编的人员,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5.应聘材料附件中应包含: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承担过的科研、代表自身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获得的成果、奖励情况等扫描件,报名表上贴上近期2寸彩色照片一张。
6.每位应聘者根据自身专业、特长限报1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始终,主要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由2020年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小组监督。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在广西人才网公布,并通过电话形式通知个人。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广西人才网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开考比例,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告知报名人员后,才能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需进人的,须经主管部门广西科技大学核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治区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以结构化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具备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形象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才网站公示。
3.应聘者在笔试、面试时均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经核对无误后方能进入考场。
4.考核方式及总成绩计算
考核方式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权重为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说明:面试答题时间10分钟。
(五)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最后经过医院领导班子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如需增补,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我院将在广西人才网、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上公布招聘结果,对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4.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见公告
副组长:见公告
成 员:见公告
(二)监督小组
组 长:见公告
成 员:见公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人事科,办公室主任由院人事科副科长廖宁担任,负责招聘的各项协调工作。
六、招聘纪律
(一)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此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人员、考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处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柳州市箭盘路17号
单位名称: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人事科
邮政编码:545006
联系电话:0772-3199947(传真)
电子邮箱:kdefyrsk@163.com
附件1: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19年编制使用计划岗位安排表.doc(提取码:a84s)
附件2: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提取码:d43z)
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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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来宾市象州县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
(桂组通字〔2019〕58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43号)、《来宾市委办公室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8-2020年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方案》(来办发〔2018〕81号)等有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我县2020年采取“直接面试”、“直接考核”方式公开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日~2002年11月2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在广西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11月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1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原则上,2021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象州县以“直接面试”、“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报名。此次招聘以现场报名形式进行,招聘报名、考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报考者下载或者现场领取《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原件直接送达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 《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否则将视为放弃聘用。)、户口簿等原件各1份,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6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详见《计划表》)。
(三)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报考者现场报名时,当场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时间内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的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6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18:00。
(四)此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结合我县部分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紧缺的现状,所有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因无人报考或无人通过资格审查取消招聘的岗位,于面试公告发布前在来宾市人才网公布。
(五)报名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大纲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也可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分《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科目,分值各50分。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笔试时间2小时30分钟,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同时发放,考试时间到同时收回所有答题卡及发放的资料。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笔试总成绩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单科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增加笔试的岗位,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超过30人(不含30人)报名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按笔试成绩(含少数民族照顾加分)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超过30人报名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即为面试人选,由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同时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二)现场验证。面试当天,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场面试。验证时,考生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出现证件不齐全、不真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
(五)面试组织管理。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要求制定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考官考评组一般为7—9人,面试考官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以外选派。面试工作实行异地交叉使用考官,每个面试考场本地考官不得超过3名,异地考官4—6名,从其他县(市、区)选派。考官组成人员须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面试结束后,考官组成人员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六)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下同)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七)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八)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人选的确定。招聘的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和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出现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同时并列时,则确定《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无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并列时,增加面试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加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由象州县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在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等级,并应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论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及入编等手续。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4367291。
附件:
2020年象州县以“直接面试”、“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xls(提取码:b240)
2020年象州县以“直接面试”、“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提取码:16yr)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提取码:g5vw)
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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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588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更正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等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2020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9日-2002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
(七)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2.现役军人;
3.2020年10月19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10.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10月19日前(含19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0月19 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0年10月19日之前。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脱产、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等)的毕业生于2020年10月19 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的可以报考。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定向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18、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2)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岗位的,须为灵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毕业生。
(3)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须为2020年10月19日前退役且为灵山籍的退役士兵身份的人员。
(4)定向招聘优秀村“两委”成员岗位的,须在灵山县连续担任村“两委”成员满3年且在岗。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5)报考基层卫生免笔试需面试岗位的,须为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或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当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36人的,需要通过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以下称为∶基层卫生免笔试加试类岗位)。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http://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9∶00—10月23日17∶00。
报名前,报考人员须对照《2020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2),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10月19日9:00—10月24日23: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除定向招聘优秀村“两委”成员岗位外)。
报考者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0年10月25日9:00-10月27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2科)。
当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36人,需要通过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的岗位,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该岗位考生完成网上缴费手续。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能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核减招聘人数开考的岗位和不予开考的岗位,将于11月18日前在钦州市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报考免笔试需面试类(除基层卫生免笔试加试岗位外)、免笔试和面试类岗位并符合相关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1月16日9:00—11月21日9: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须自行从报名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笔试
1.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两类,其中综合应用能力(E类)细分6个小类别: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分类详见附件3)。笔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
2020年11月21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E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A类/E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1)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2)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灵返灵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来灵返灵人员如需报名须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0年12月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报考免笔试类岗位(除基层卫生免笔试加试岗位外),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于2020年12月下旬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各招聘岗位所采取的面试方式详见《2020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组织实施
2021年1月10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结构化面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2020年12月21日前制订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方案,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2021年1月10日前完成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
(3)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对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5)成绩公布。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
1.需笔试和面试类岗位及基层卫生免笔试加试岗位∶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
2.免笔试需面试类岗位∶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具体加试方案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3.免笔试和面试类岗位∶该岗位考核人选不受招聘名额与考生比例限制,多人具备同等条件报考同岗位的,通过考核择优聘用。
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市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核
1.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查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和面试类岗位,考核办法主要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确认竞聘资格过渡考试考核办法》(桂卫办〔2010〕59号)细化执行,考核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分为五个部分,总分值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
(1)思想政治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现实表现情况;
(2)道德品质考核(10分)∶主要对应聘者职业道德、事业心、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和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3)业务能力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对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等;
(4)工作实绩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
(5)廉政纪律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遵守廉洁从医有关规定情况。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五、合并岗位的岗位选择
报考合并岗位的人员在体检、考核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总成绩相同时,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六、公示、聘用管理
(一)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钦州市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灵山县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或报备案、定岗、工资等手续。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员的服务年限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受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的用人新机制进行管理,工作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受聘到其他岗位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00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附件4)。
(三)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上述政策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018年、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情况,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及时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五)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改善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4〕44号)有关要求,鼓励事业单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0〕23号等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7-6886286、6519676
2.监督电话∶0777-6523994
本公告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提取码:n4n9)
2.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提取码:or2i)
3.2020年灵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综合应用能力笔试考试分类表(提取码:y9ye)
4.专业参考目录(提取码:rb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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