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招聘教师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12月07日讯:为了及时补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江南区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2年7月31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对是否全日制教育形式不做限制。

  (七)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如18-35周岁,为1984年8月1日至2002年7月31日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参加过2020年江南区公招、双选、或免笔试已列入拟聘用的人员(含已入围自愿放弃的人员);

  7.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nnjn.gov.cn/)南宁市江南区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专题进行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近半年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8:30时至12月15日17:00时。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自然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10日8:30时至12月16日17:00时。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0年12月16日8:30时至12月18日17:00时。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城区教育局直属城市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一律核减招聘人数至符合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

  城区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村中小学或幼儿园的教师岗位经核准后可将开考比例定为1:2,不达此比例的一律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改报岗位审核通过的报考者不需要二次缴费,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的前述报考者,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改报岗位时间:2020年12月17日8:30时至17:00时

  (六)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报名的报考者,自行登录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网站进入南宁市江南区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专题,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1年1月4日8:30时至1月8日18:00时。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者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七)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笔试成绩可查询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官网通知。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1.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类别:本次招聘考试类别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

  4.考试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者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并由报考者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时间截止至面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者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完成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对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备案。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须在江南区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证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2.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城区教育局公布。

  (三)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

  (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人员,由城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考试(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城区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城区教育局按照程序办理,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江南区教育局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本次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面试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面试。

  (五)联系方式: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0771-48109320771-4979630。

  下载附件>>>

  附件1.2020南宁市江南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4日

2020年广西桂林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招聘15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荔浦市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共计划招聘75个职位、15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荔浦市2020年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及《荔浦市2020年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2)。

  (六)其他条件:

  1.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其余本次招聘条件中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8月17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7日至2002年8月17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7日至2002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职称其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7日后出生)。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乡镇服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报考须满足规定的最低年限,并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招聘程序

  此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荔浦市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16日。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21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荔浦市卫生健康局一楼人事股(地址:荔浦市荔城镇滨江南路2-2号),联系电话:0773-7213297。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或《荔浦市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职位要求相关资格证明、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等,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荔浦市2020年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和《荔浦市2020年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报名参加面试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荔浦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并经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荔浦市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岗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岗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岗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岗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在中共荔浦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荔浦市卫生健康局、中共荔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同一岗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小组成员3到5人,由市人社局、卫健局、用人单位共同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公章,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用人单位和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名册送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荔浦市公开招聘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签字审批后,在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2020年广西桂林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招聘158人公告

  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开招聘结束确定拟聘人选后,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送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填写《荔浦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备案表》报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后,到中共荔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荔浦市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送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填写《事业单位编制审批备案表》报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后,到中共荔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入编手续。

  (二)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岗位、工龄认定和工资等聘用手续的审批工作。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参与荔浦市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面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六)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七)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八)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核准,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本次荔浦市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荔浦市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荔浦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3-7213297。

  相关网站:

  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ipu.gov.cn

  附件:

  1.荔浦市2020年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w5i4)

  2.荔浦市2020年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speo)

  3.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kwbd)

  4.荔浦市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14oh)

  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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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柳州市教育系统春季网上招聘143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对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将我市2020年春季网上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2020年广西柳州市教育系统春季网上招聘143人公告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专业对口;

  (四)招聘范围: 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9届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形式:2020年3月20日-3月26日,网上报名,投寄简历到招聘单位邮箱。

  2.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详见招聘需求信息表。

  3.资格审查:应聘者持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按招聘单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二)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笔试+面试,考试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排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笔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按招聘职位1:3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硕士毕业生和公费师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赢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通过者,签订三方协议,并约定考核、体检等事项。若毕

  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法、违纪、违反计生政策收到处罚、处分等,或体检不合格的,则就业协议书

  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组织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划生育情况、无违法乱纪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如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可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聘用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组织到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递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已经完成考核但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2020年无法完成聘用手续的岗位,2021年该报考人员放弃后,其报考的岗位不得再递补。

  三、工资待遇

  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生活补助、购(租)房补贴等。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变更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柳州市教育网(jyj.liuzhou.gov.cn)、各招聘单位校园网等发布。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2-2815632

  附件:柳州市教育系统2020年春季网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提取码:bw3w)

  

柳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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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87人公告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管理,机构行政级别为副厅级。为满足学院教学工作需要,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学院简介

  八桂之南,绿城之中,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学院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国家级关键点中专广西交通学校,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交通运输专门人才的高等学校。立德树人60余载,学院为国家交通事业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培养近了10万名优秀人才,建设成为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西优质高职院校、广西首批特色高等学校、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广西高等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试点院校、广西唯一军队士官直招定点培养院校、国家交通战略广西训练基地和广西交通干部培训平台牵头单位,跻身西部地区一流高职院校行列。

  学院现有昆仑、园湖、相思湖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305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名。现有教职工773人,企业兼职教师368人;高级职称257人、中级职称308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66人。学院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4个,广西创新人才培养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老师1人、广西高校教学老师4人、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老师1人、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2人、交通运输部吴福—振华优秀教师3人、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专家1人等。设有路桥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航海工程系及通识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8个教学部门,开设有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物流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船舶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等43个专业(方向)。开办有广西交院驾校培训有限公司等4个校办企业,1个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

  学院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现代职业教育办学理念,充分发挥交通行业优势,不断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2008年学院率先在广西高职院校成立合作发展理事会,2016年成为广西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2018年学院牵头组建的广西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成为广西首批示范性职教集团,邀请“政校行企”多方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校企共建汽车机电一体化协同创新中心、筑路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等 8个产学研实体,年均产值达5100万元;与行业企业合作建成6类共享型校园教学工场并形成建设标准,与北部湾投资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及德国大众、芬兰通力等24家国际知名企业合作办学,协同育人。

  学院紧密对接交通行业发展,打造行业特色鲜明的路桥、汽车、物流、交通信息、轨道、港航等6大交通专业群,成为广西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路桥、汽车两个优势专业获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广西职业教育专业发展研究基地,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2018年通过教育部验收,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集》在全国高职院校推广应用。学院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级示范性实训基地4个,交通运输部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自治区级示范性实训基地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00多个,为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学院连续16年被自治区教育厅评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近三年,学院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教学团队、教学老师、技能竞赛一等奖等107项国家级成果和荣誉。

  作为中国-东盟交通职教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和广西首批国际(区域)交流合作试点院校,学院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坚持立足交通、服务广西、面向东盟的办学服务定位,大力开展国际(区域)交流与合作。目前与德国、英国、加拿大、捷克、印尼、泰国、印度等15个国家和台湾地区的18所高校和企业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和项目共建。建立了中德汽车机电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在印尼建成“一带一路”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东盟国家交通建设和职业教育输出“中国标准”;开展中加、中英双文凭合作办学;创新中捷“专本直升”、中印度“2+1+1”国际化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与台湾高校合办“专业定点班”。

  60余年风雨兼程,学院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中央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新使命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历史机遇,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努力建成中国特色高水平院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服务国家“交通强国”战略和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奋勇前行!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

  学院2020年人才招聘的岗位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并符合我院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条件。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13日起,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gxjzyrsc@126.com,邮件名称统一用“(2020)+姓名+岗位名称”命名。

  (三)应聘材料要求

  应聘者须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仅限应聘一个岗位。应聘者如实填写《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1、历届生: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业绩材料与证明等复印件。

  2、应届生: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主要课程学习成绩单以及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3、应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党员身份证明。

  五、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材料,经资格审查后如发现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试

  我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进入考试的应聘人员。考试分为面试和试讲两个环节。 行政管理岗位只须进行结构化面试,专职教师岗位须进行结构化面试和试讲。

  1、结构化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职业素养。

  2、试讲

  试讲时间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专职教师岗位的人员教学基本素质、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能力。

  七、办理手续和待遇

  (一)体检、考核

  1、体检

  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2、考核

  关键点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再次复核考核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能聘用。

  (二)会议审定

  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拟聘人员。

  (三)公示、聘用

2020年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87人公告

  在学院校园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待遇与正式聘用人员同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学院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两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制度执行。

  八、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1258号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管理楼501人事处

  联系电话:0771-5635346 潘老师

  附件1、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人才招聘计划.xlsx(提取码:5xnc)

  2、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提取码:wpy6)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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