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港市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13日讯:根据《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桂统字〔2020〕84号)《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招聘办法(试行)》(桂统字〔2020〕9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市各县级政府统计机构2021年度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港北区统计局。

  单位主要职能:协统员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开展各项统计调查、日常数据收集、审核、处理、分析等工作,落实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定期到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和联网直报企业指导常规统计调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专项调查工作;完成县级政府统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4名,招聘人员为编外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贵港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为人友善,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2至2003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政府统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贵港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

  (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信息均发布在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贵港人事人才网。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报考者,通过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xxgy/index.aspx)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8:30—10月19日17:00。

  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报考资格审查

  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各报考人员通过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xxgy/index.aspx)查看资格审查情况。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含免笔试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13日8:30-10月19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1月1日18:00-11月6日8:30。

  (三)考试

  考试由贵港市统计局会同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1.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确定合格分数线。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含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6日(星期六)9:00-11:00。

  报考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11月中下旬。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需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不需笔试的岗位: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经济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法学类,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应聘人员,经设区市以上政府统计机构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发布面试公告

  在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贵港人事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

  4.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最终考试成绩。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据报考人员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人选或体检合格人选,以及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八)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5-4563451。

  (三)招聘单位、联系电话:港北区统计局:0775-4258150。

  七、考试防疫工作注意事项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在考前14天,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没有注册申领不能参加考试;在广西健康码界面下,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考生持广西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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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度贵港市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贵港市统计局

  2021年10月11日

2021年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11日讯: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来宾市人民政府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业务科工作人员1名,工作地点在来宾市城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年龄在18-40周岁,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专业等相关要求:大专(含)以上学历,财务、会计、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8日止。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名者请填写《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附近期免冠照片),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等材料扫描后并发送至邮箱lbzfgjj@vip.163.com(邮件名请注明姓名)。

  (二)面试

  我单位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审后确定入围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人员进行面试。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聘用及薪资待遇

  1.我单位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聘用人选。聘用人员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者,签订2个月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经我单位综合考核通过,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每两年一签),正式聘用。

  2.工资标准每月2470元(如有对应职称,工资标准则按单位现行系数相应提高)。单位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咨询。

  咨询电话:0772-421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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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0日

2021年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中小学教师补充招聘公告

  

根据《2021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171名教师(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贵港市覃塘区补充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为确保补充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补充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年龄要求:

  

①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9日至2003年4月19日出生);

  

②报考乡村学校的年龄原则上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9日至2003年4月19日出生);部分较为偏远的乡村学校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2.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贵港市覃塘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3日,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3日。

  

二、补充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参加了2021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的,免笔试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充招聘。已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并上报市教育局,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教师公开招聘。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报考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三)定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于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报考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四)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岗位,仅限覃塘区“建档立卡”脱贫户报考。

  

(五)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中小学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区中小学各相应岗位。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报名。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必须上传本人当日的健康码(绿码)截图。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3日17:30。

  

(二)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10月14日17:30。

  

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4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报名人员由区教育局依据本公告规定及设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四、笔试

  

本次补充招聘不组织笔试,笔试成绩采用2021年5月23日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本次补充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按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执行,即合格分数线为90分(含加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笔试有一个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

  

五、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分数+《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分数+加分分数)÷2。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又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区教育局汇总,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

  

(二)资格复查

  

参加面试人员需在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区教育局通知为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含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2021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并亲笔签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

  

(3)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是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没有提供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后辞职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5)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须提供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材料。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4月19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8)原在贵港市辖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9)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须提供《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仅限覃塘区“建档立卡”脱贫户报考)。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三)面试通知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区教育局通知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通知发出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通过,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但必须进行资格复查并公布名单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发出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方式

  

本次补充招聘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张榜公布。

  

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招聘单位以外考官人数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面试考官必须由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五)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七、考核

  

(一)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中“教学过程”分数高者进入考核。

  

(二)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区教育局公布。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二)考核工作结束后,经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区教育局公布。

  

因考生考核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由区教育局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因考生体检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人选,考核合格后再进行体检。

  

九、公示和聘用

  

(一)区教育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

  

(三)中小学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在聘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中小学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下达聘用通知前,拟聘人员提出自愿放弃的,可以递补;下达聘用通知后,拟聘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证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疫情防控

  

为进一步做好本次补充公开招聘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考场要严格落实体温测量、扫码核对实名出入制度,督促人员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措施,强化场所卫生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参加本次活动的所有人员进出考点时,全部要求佩戴口罩,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疫苗接种码查验(二码联查)。

  

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桂来桂的考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覃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本次公开招聘面试开考之前,凭两份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提交给本次招聘活动领导小组。

  

对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考生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48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

  

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十二、现场资格审查或加分材料核验地点及报考咨询电话:覃塘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覃塘区覃塘镇华西路1号),电话0775—4721978。发布信息网址: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gqt.gov.cn)首页下方的“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教育领域”。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由覃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四、监督电话:贵港市覃塘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75—472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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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覃塘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公开招聘岗位表(提取码:eqqi)

  

覃塘区教育局

  

2021年9月30日

2021年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中小学教师补充招聘公告

2021年广西来宾市象州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人员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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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来宾市象州生态环境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广西来宾市象州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人员3人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岁以下(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环境科学类、汉语言文学、法律类专业人员);

  

2.能熟练使用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及较强人际交往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现役军人的;

  

7.全日制院校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的;

  

8.其他不符合的条件。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11月13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或现场报名。应聘者将《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送至来宾市象州生态环境局(象州县象东新城)或发送电子版至邮箱:xzhb2404@163.com(请在邮件中注明某某简历)。

  

三、面试:

  

对递交简历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程序

  

经面试和审核合格后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请人员在聘请期间的工资待遇为2700元/月。聘用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象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2-4362404。

  

来宾市象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5日

  

附件:来宾市象州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docx

  

原文标题:广西来宾市象州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人员3人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aa95a17f8591ce60fd5f7bd370938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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