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梧州市藤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5名)

  梧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09日讯:为满足2022年我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定于2022年1月22日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藤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5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人数和条件详见《藤县2022年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0日至2003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必须在2021年12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以2021年12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见附件2);

  (九)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

  本次考试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事业单位招聘栏中的藤县2022年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题(https://gx.bmpta.com/tengxiansydw/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填写考生信息、选择报考岗位,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藤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存,对打印的《报名表》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8:30—2021年12月24日17:00

  (二)网上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集中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要简要说明理由。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与藤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咨询电话:0774—7272777)。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0日8:30—2021年12月26日17:00。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交费办法详见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事业单位招聘栏中的藤县2022年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题(https://gx.bmpta.com/tengxiansydw/index.aspx)相关内容。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2月20日8:30—2021年12月27日17:00

  (四)开考的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报考缴费时间结束后2天内(2021年12月29日前)提出申请,经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

  (五)不能开考的岗位改报和退费

2022年梧州市藤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5名)

  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12月31日8:30—17:00通过网站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在2021年12月31日8:30—18:00审查改报人员信息。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放弃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退还到原缴费卡。

  考试费政策减免。脱贫户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网上交费,再于2022年1月5日前将《政策减免考试费人员申请表》(见附件3)及减免证明材料(1.农村建档立卡户:2020年度《扶贫手册》上盖章页和有家庭基本情况页的照片;2.城市低保户:《低保证》有基本信息的照片)上传至rc7272777@126.com邮箱,以便按要求办理相关退费手续。

  (六)从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已交考试费的报考者,从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事业单位招聘栏中的藤县2022年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题(https://gx.bmpta.com/tengxiansydw/index.aspx)进入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者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1月17日9:00—1月22日10:00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面试、考核、体检环节需提供,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分类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分值为150分。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考试类别均为综合管理类(A类)。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见附件4)对应内容。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考试类别代码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管理类

  (A类)

  

  ---

  

  11

  

  A类

  

  A类

  

  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在招聘计划的信息栏公布。

  【笔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方式

  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

  3.笔试时间:2022年1月22日(星期六)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上午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上午10:00—12:00

  4.笔试地点:藤县县城,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梧州市、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上级有最新要求的,按最新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6.笔试成绩查询:2月下旬或3月上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或向藤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7.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

  8.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照顾加分。

  9.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划定,并通过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事业单位招聘栏中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初审

  笔试成绩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部门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考核、体检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经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招考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事业单位招聘栏、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5个工作日。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事业单位招聘栏中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知或委托招聘单位书面通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的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或县人社部门另行通知。

  4.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县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5.面试方式

  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天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加分)÷3;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时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

  (四)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事业单位招聘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藤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任务。

  (二)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

  (四)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其他说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7272777

  监督电话:0774—7296258

  附件:1.藤县2022年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3.政策减免考试费人员申请表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8日

2022年广西梧州市藤县乡镇卫生院_县直公立医院招聘183人公告

  

  藤县2022年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人才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梧州市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梧发〔2018〕8号)、《藤县委员会办公室 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办发〔2019〕1号)和关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文件规定等,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183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吸引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承担城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提高我县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和计划

  招聘单位为我县有关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公立医院,其中乡镇卫生院计划招聘45名、县人民医院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名额计划招聘50名、县妇幼保健院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名额计划招聘30名、县中医医院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名额计划招聘5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藤县2022年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2日至2004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具体按岗位要求的条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乡镇卫生院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以2022年11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28日的正常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藤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在编在职人员需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或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所提供的所有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及材料不全,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现场审核资格,个人信息、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填写《藤县2022年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交近期同底1吋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和考试费50元。

  (三)开考条件

  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六、考试

  本次招聘只进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举止仪表和实践技能操作等。

  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若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按试场按岗位向考生当面公布。

  2.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扣3分。

  3.面试时间初定12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公告)。

  4.面试前三天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者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5.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而需进行学历认证,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6.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考试费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七、考核

  面试后由县人社局、卫健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学历也相同,则以全日制学历优先;如此情况也相同,则以取得执业资格证等级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执业资格证等级相同,则以先取得执业资格证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情况也相同,则以从事临床工作时间长者进入考核程序;通过以上仍不能确定考核人选的,则另行组织面试,取高分者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考核过程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取消其考核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医师、执业的相关要求,其他专业的人员的体检结果符合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关于体检的要求。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体检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合格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xian.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招录栏、藤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藤县人事人才信息栏上公示和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十、人员聘用

  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本次公开招聘新进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的用编人员管理,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

  新进的县直公立医院控制数内聘用人员属于编制控制数管理人员。

  新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与编制内人员在薪酬标准、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工作。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招聘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十二、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群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xian.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招录栏、藤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

  从梧州辖区外来(返)藤应聘报名的人员实行落地检,必须在抵梧后第一目的地马上接受落地检(即到达目的地后立即进行一次核酸采样检测)。

  (一)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来(返)梧人员。

  离开有本土疫情地区满7天的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如未进行过核酸检测的,须进行落地检,如抵达目的地后已完成三天两检的,按属地要求进行常态化管理。

  离开有本土疫情地区未满7天的流出人员。从疫情高、中风险区或封控区、管控区流出抵达目的地后,已抵达当地但不足7天的人员,补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他人员进行落地检后,实行三天两检(第1、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落地检算第一检),检测结果出来之前须进行居家健康监测,无居家条件的,进行集中健康监测。

  (二)7天内无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来(返)梧人员。

  实行三天两检(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落地检视为第一天核酸检测),3天内建议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十三、其他说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藤县卫生健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7272777

  监督电话:0774—7296258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藤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1:藤县2022年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藤县2022年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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