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梧州市藤县面向普通高校应届(含择业期内)毕业生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梧州人事考试网2022年11月01日讯:为满足我县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中共梧州市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梧发〔2018〕8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含择业期内)毕业生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招聘前公布的《藤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直接面试招聘普通高校应届(含择业期内)毕业生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期间出生)。
2.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和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2022年、2023年毕业生需在2023年9月底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核验,2021年毕业的则要求在2023年5月底前提交前述证件核验,逾期未能提交的视为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所签的就业协议书自动失效。
(八)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处罚期限、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报名
应聘者按照县人社局公布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名应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应聘者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在校表现、人岗相适等择优遴选,报经县人社局复核后按1:3或以上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报名应聘人数不达1:3比例的,经批准后,可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一切后果由其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面试
组织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到高校参加招聘会的,可在高校直接组织面试或回到本县进行面试;不直接到高校招聘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按有关规定进行。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分值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招聘人选。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否则不能招聘。
按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
七、体检
(一)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在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后,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由县人社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二)在上级未出台新的体检标准前,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八、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xian.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招录栏、藤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县人社局人事人才信息栏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九、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期为5年,其中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的人员,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属于乡镇卫生院招聘的,服务期限须5年以上。
(三)通过直接面试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辞聘或解聘后,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公立医院改革的医院和乡镇基层卫生院所招聘的人员分别按医改相关政策管理。
十、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简章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7272777,监督电话:0774—7295035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31日
2023年广西梧州苍梧县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43人公告
广西苍梧县2023年第三次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2023年我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苍梧县2023年第三次直接面试工作,计划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人员名单、程序、方法、成绩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对象范围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3年苍梧县直接面试签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三批)》(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已经聘用为我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表3)。
四、招聘方式
直接面试招聘。
五、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只能报考本次招聘计划表中的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网络报名合格的,还需按现场报名时间要求到现场报名处进行资格复审。
(一)网络报名
有意应聘的考生可于2023年3月13日17:00前先将个人应聘电子文档材料以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发送至相应应聘单位邮箱(单位邮箱详见计划表)。招聘单位将按照《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收到报名材料次日起2日内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结果(网络报名最后一天报名的,次日反馈审查结果)。
(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2.现场报名地点:贺州学院西校区创新创业园二楼招聘会现场;
3.面试时间:2023年3月16日11:00-16:00(具体以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贺州学院西校区创新创业园二楼(具体以通知为准)。
(三)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自行打印填写《苍梧县2023年第三次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已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表)、奖惩材料等;
3.(或教师资格合格证和普通话证)。
请应聘者在现场报名时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将报名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一套。报名者在应聘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及材料不全,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六、面试
(一)面试方式
直接面试,教师岗位采取现场说课形式进行;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面试人选确定方式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并与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应聘毕业生按不超过1:5比例择优遴选后确定拟进面试人选,并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进面试的人员(以通知为准)按通知要求带好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面试。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选。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不达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的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签约、考核、体检及聘用
(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请考生自备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有放弃,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末名同分的,进行面试复试,取复试成绩最高者进入签约。
(二)2023年毕业的签约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及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到苍梧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审核,逾期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违约。
所有签约人员的考核、体检、聘用、入编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卫生岗位聘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服务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其他岗位聘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服务不低于三年(含试用期)。
(三)还未取得的签约高校毕业生,可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用人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规定一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根据自治区编办、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是指:该类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入编手续,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八、疫情防控工作
为配合加强校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开展招聘会所在学校疫情防控的要求,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和应聘的人员须遵守开展招聘会所在学校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
九、其他事宜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苍梧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2663503,监督电话0774-2663600。
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1:2023年苍梧县直接面试签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三批).xls
附件2:苍梧县2023年第三次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3年广西梧州市第十六_十七中学选调35名教师公告
2023年梧州市第十六、十七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梧州市第十六、十七中学是梧州市教育局直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于2021年9月正式办学。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梧州市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35名教师。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目的和原则
(一)选调目的
进一步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为教育教学提供师资保障,推动梧州市第十六、十七中学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资格条件、人数及学科需求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1.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事业编制或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在岗教师;
2.梧州市所辖各县(市、区)或全区其他地市中学事业编制在岗教师;
(二)选调资格条件
1.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事业编制或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在岗教师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一轮及以上循环教学经历;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工作实绩突出,荣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颁发的教育教学奖项;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2.梧州市所辖各县(市、区)和全区其他地市中学事业编制在岗教师选调资格条件,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和资格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具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2)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3)一级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选调人数
1.梧州市第十六中学公开选调教师20人。
2.梧州市第十七中学公开选调教师15人。
(四)学科需求
详见《2023年梧州市第十六、十七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学科需求表》(附件1)。
三、属下列人员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一)任职试用期内,以及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或未满国家规定、培养协议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有违反师德现象、师德失信行为、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六)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用网络形式进行,一人只可报名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符合选调条件,个人愿意到梧州市第十六、十七中学工作的,扫描公告下方报名二维码并填写相关内容,同时填写梧州市第十六、十七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连同相关材料,于2023年5月9日17:00前发送到梧州市第十六、十七中学邮箱。
梧州市第十六中邮箱:wzsdslzx@163.com
梧州市第十七中邮箱:wzsdsqzx@163.com
(二)报名材料
1.梧州市第十六、十七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电子版及手写签名扫描版;2.本人有效身份证;3.毕业证;4.;5.书;6.职称证书;7.梧州市所辖县(市、区)和全区其他地市事业编制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8.相关获奖材料扫描件(提供专业类或者综合类获奖材料,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排序,每人限报6张)。
报名者在应聘中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及材料不齐全,取消报名教师的选调资格,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报名教师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2023年5月10日—5月12日由梧州市教育局第十六、十七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1.面试考官
每个考场面试考官共7人,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分别由各相关专业学科专家组成。
2.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5月中下旬开展,具体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人选确定
符合选调条件人员按照1:3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人选名单在梧州市教育局官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不达比例的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能面试。
4.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由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课堂片段教学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总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课堂片段教学展示10分钟(自行准备),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
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英语专业除外)。
5.面试成绩计算
(1)面试满分为100分。
(2)成绩计算方法。根据7位考官对考生的各方面要素独立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考官给出的分数相加,取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的单项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选调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选调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选调。
6.公布面试成绩
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7.面试试题
为确保面试试题的安全、保密,面试出题期间实行全封闭;开始面试前,由总监督或监督员将面试试题送达各面试考场。
8.面试考点的设置
面试考点设面试考场、选调人员候考室、选调人员考后休息室、考务办公室等,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场,除引导员、侯考室工作人员之外,任何人不得进入选调人员候考室。
9.面试纪律要求
(1)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2)面试人员持身份证参加面试,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无故迟到15分钟后,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计0分。
(3)考官、工作人员和选调人员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考官、考场工作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各考场监督员统一保管;选调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与面试不相关的个人物品交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候考室工作人员、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考务办统一保管。
(4)听从指挥,服从封闭管理,控制活动范围,维持面试秩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确保安全、安静和保密。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与体检工作由梧州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梧州市教育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若面试第一名放弃,经梧州市教育局第十六、十七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再确定是否递补。
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
考察环节主要了解被考察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梧州市教育局根据考察等综合情况,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新入职项目和标准进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经梧州市教育局第十六、十七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再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确定选调对象后在梧州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选调资格取消后的岗位,尚有经考察、体检合格人选的,经梧州市教育局第十六、十七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再确定是否递补。
五、其他事宜
(一)选调到梧州市第十六、十七中的老师,编制身份不变。
(二)符合《梧州市引进中小学优秀教育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梧教〔2022〕6号)中规定的认定条件,由梧州市委人才办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后,享受规定的相应待遇。
六、联系方式
(一)梧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74-3824791,监督电话:0774-3841410。
(二)梧州市第十六中系人,何老师:17707742599;
(三)梧州市第十七中系人,唐老师:1527744921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1.2023年梧州市第十六、十七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学科需求表.xlsx
2.2023年梧州市第十六、十七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3.梧州市引进中小学优秀教育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梧教〔2022〕6号).pdf
梧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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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员49人公告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招聘聘用制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员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全市法院共招聘聘用制员49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3名;
(二)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5名;
(三)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2名;
(四)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6名;
(五)苍梧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9名;
(六)岑溪市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12名;
(七)藤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5名;
(八)蒙山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7名。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三)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四)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五)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六)负责跟踪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七)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八)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公正原则;
(三)平等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为18-35周岁(在1988年8月31日-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