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玉林市容县“双向选择”招聘播音主持人公告

  玉林人事考试网2021年06月18日讯:为满足融媒体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全县意识形态主阵地、宣传舆论主阵地的作用,决定使用事业编制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1名播音主持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单位:容县融媒体中心。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播音主持人1名。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招聘对象应具备和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广播电视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德端正。

  (四)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五)学历要求: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2021年应届(含2019-2020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

  (六)专业要求:主持与播音、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5日至2003年6月25日期间出生)。

  (八)普通话等级:需具备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九)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够适应播音主持岗位。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1年6月25日。

  (二)地点:玉林师范学院。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双向选择

  1.介绍:由融媒体中心介绍中心基本情况、招聘专业和招聘人数。

  2.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一份(见附件),同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学习成绩表、学校毕业生推荐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验证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

  3.初审:现场招聘工作组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开考的,需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4.面试:面试由现场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等能力,并进行现场评分。试题按入闱保密方式命制。

  5.签订就业协议: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成绩,按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二)体检

  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须进行考核,同时核验相关证书和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有下列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1.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口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和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2021年8月经核验未取得证书者则取消聘用资格。

  2.有违法违纪或其他按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

  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因签订协议的毕业生没有通过考核或者个人提出毁约等情形而出现岗位空缺情况,按现场招聘时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并依法依规履行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手续。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yulin.gov.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5年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

  (七)待遇

  人员聘用后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监督

  现场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5117900(容县人社局办公室)。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考生在报名、考试和其他相关环节程序中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进行。

  七、咨询电话:容县人社局事业股0775-5117909。

  点击下载>>>

  2021年容县双向选择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报名表.docx

  容县2021年双向选择公开招聘

  播音主持人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7日

2021年北流市公安局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北流市公安局2021年度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交通管理岗位辅警20人,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北流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北流市均可)。

  三、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无色盲;

  (五)身心健康,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达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

  (六)持驾驶员资格证E证(即两轮摩托车驾驶资格);

  (七)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本人患有重大疾病、精神疾病及传染病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址:北流市公安局一楼信访大厅

  3、报名材料:

  ①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驾驶证、技术资格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②如实填写《北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4、资格审查方式: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初审意见。

  五、考试:

  我局将电话通知考生体能考试、笔试及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体能考试: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直接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性800米跑、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合格标准:1000米≤5′35′,800≤5′30′,俯卧撑10秒内完6个以上,仰卧起坐10秒内完5个以上,立定跳远(男≥2.0米、女≥1.5米)。

  体能测试由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在体能测试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试成绩三项达标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笔试程序。

  体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采用纸质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最低合格线。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笔试复习题库(见附件2)公布于北流市公安局网站、“北流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时统一公开,供参考人员进行练习。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以下人员可以加20分: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类院校毕业生。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生达不到合格线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即政审、体检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实施。

  5.面试成绩公布。在市公安局张榜公布。

  6.如出现岗位空缺,则按落选名单中按排名先后、自愿原则递补进行下一步考核。

  六、考察政审和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体检人选。

  (一)考察政审

  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由北流市公安局对考生布置开展考察工作。

  (二)体检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审批、聘用:

  市公安局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市公安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可根据被聘用人员的表现续订或终止合同。初次聘用人员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

  八、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2600元(含社会保险费)。

  九、补录:

  考生面试成绩在一年内有效。招聘单位出现岗位出现空缺,考生报名时,同意由招聘单位调整岗位的,可作为侯录库人选,招聘单位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考生考察、体检后确认合格后直接补录。

  报名咨询电话:0775-6293703(北流市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 0775-6236030(市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监组)

  

北流市公安局

  

2021年1月8日

  附件1:岗位设置.xlsx

  附件2:北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练习题库.doc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