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市永福县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20名公告
永福县2022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发改委、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永福县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共计划招聘 13个职位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聘用条件详见《永福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2年 6 月 20 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6月 20日前取得学历、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 6月20日至2004年6 月20日期间出生)。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方式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规定,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公共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
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县人力资源和保障局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以上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调剂、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 6 月 20 日至 6 月 22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永福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股(永福县永福镇向阳路茶岭街4号),联系电话:0773—6756819。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永福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职业资格证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书面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按照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事考试工作要求,请各位考生现场报名时,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并全程配戴医用口罩。居住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1个月内到过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报名当天有发热症状的考生采取委托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永福县医疗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永福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要说明理由,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永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报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永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情况。
五、专业笔试
(一)专业笔试人员的确定
1.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
2.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永福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报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由永福县卫生健康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取消开考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需参加专业笔试的报考人员,未按专业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专业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专业笔试的内容
专业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急救知识等。
(三)专业笔试的形式
专业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须在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
(四)专业笔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笔试时间:2022年6月25日。
2.专业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专业笔试成绩公布
专业笔试结束后,在永福县卫生健康局院内公布成绩。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报考职位需进行专业笔试的,笔试结束后,由永福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2.经过现场资格审查,并经核准为免笔试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3.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永福县卫生健康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为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程序。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得分并列时,以面试试题第一条得分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如再相同,以面试试题第二条得分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依此类推,重新确定排序,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程序。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七、调剂
面试结束后,如存在因生源不足而没有按招聘计划开考的岗位,在征集考生同意调剂的前提下,永福县卫生健康局可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进行调剂,并提出调剂方案,报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根据面试成绩以1:1的比例顺位调剂考生到因生源不足的岗位,并在相关网站公示5天,如无异议后,确定为考核人选;如没有专业对口的考生,或考生不愿意服从调剂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永福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永福县卫生健康局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察单位的公章。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六)考察期间,考生自愿放弃考察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
(七)考察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
九、体检
体检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永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同意拟聘人员名单的通知,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后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进行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单位用人新机制,同岗同酬,在工龄计算、工资套改等方面与实名编制人员享有同等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应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应按规定为其缴交住房公积金。
十一、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将上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二、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参加此次招聘工作的各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参加此次招聘工作的各部门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所学专业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以视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与招聘主管部门共同核准,报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本次永福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福县卫生健康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永福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福县卫生健康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永福县卫生健康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
永福县卫生健康局0773-6756819,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3—2221095。
附件1:永福县2022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永福县2022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2022年广西桂林市灌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38人公告
灌阳县公安局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灌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8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执行相关工作任务。
警务辅助人员11名男性,此次招聘岗位为灌阳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及其下设各中队,在所有参加应聘人员中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桂林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1日至期间2004年5月11日出生)。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祼眼视力均在4.8以上(参照招录人民的身体条件);
(四) 专业不限,男性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女性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凭;
(五)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中员、退役军人和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政审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 5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灌阳县公安局政工室403室
联系电话:0773-4211785
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士兵退役证、相关从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有驾驶证、计算机、写作、体育等特殊专长的提供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1张,到灌阳县公安局政工室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应当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4. 资格审查由灌阳县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和合格标准设置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 合格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35岁
| 36岁以上
| |
4×10米往返跑
| ≤13〞50
| ≤15〞20
| ≤16〞40
|
1000米跑
| ≤4′40〞
| ≤5′00〞
| ≤5′20〞
|
立定跳远
| ≥220厘米
| ≥210厘米
| ≥200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合格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35岁
| 36岁以上
| |
4×10米往返跑
| ≤14〞50
| ≤15〞80
| ≤17〞00
|
800米跑
| ≤4′25〞
| ≤4′45〞
| ≤5′05〞
|
立定跳远
| ≥175厘米
| ≥170厘米
| ≥160厘米
|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其中两项达标方为合格,如放弃一项则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立定跳远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1次。体能测评结果,报考人当场确认。
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当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我局将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填写报名表后发放考试复习范围,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及笔试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程序,我局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能参加灌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个人最终成绩。
个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对体能测评、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灌阳县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政审考察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灌阳县公安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八) 聘用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与灌阳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整,试用期为一个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由灌阳县财政全额保障,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享受带薪休假、定期健康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差旅补助等相关福利待遇。
2.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尽事宜由灌阳县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灌阳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1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公告
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开招聘乡(街道)卫生健康人员公告
为适应叠彩区经济建设发展,构筑更加科学合理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体系,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招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优先),有医学专业、会计专业、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良好文字功底者优先;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大学生,报名时没有取得大专毕业证的人员;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5月31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日至2004年6月2日期间出生);
3.户籍要求:户口属桂林(包括十一个县)
4.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需提交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6月2日至6月8日
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至6月10日
报名咨询电话:0773-8999214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上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等扫描件,发送至叠彩区卫生健康局邮箱dcqjishengju@163.com.(收到叠彩区卫生健康局回复邮件,即报名成功,如发送材料后未收到卫健局回复邮件,请拨打咨询电话0773-8999214确认报名状态)
二、考试
(一)机试人员的确定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机试程序。按照机试通知(机试安排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机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
机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叠彩区政府网站公布机试成绩并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入围人员请在规定时间现场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1.《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身份证
3.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
资格复审通过后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请携带本人2寸免冠证件照1张)。如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未通过,将以机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补足。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叠彩区委组织部、叠彩区卫生健康局、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根据岗位需要,本次面试采取公共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布
机试、面试成绩满分分值各100分,总成绩由机试+笔试组成,报考人员总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列,按1:1比例进入体检程序。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学历高者、医学专业或卫生健康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否则以加试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总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叠彩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叠彩区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三款第(五)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招聘计划。
五、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叠彩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面试、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叠彩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工作人员,桂林市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0773-8999214
附件1.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2022年公开招聘乡(街道)卫生健康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开招聘乡(街道)卫生健康工作人员疫情防控须知.doc
2022年广西桂林理工大学招聘大学科技园工作人员公告
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大学科技园工作人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我校决定公开招聘科技园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科技园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素质优秀,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常用办公软件;
4. 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应届研究生需在2022年7月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 具备管理经历或组织大型活动经历者优先;
3.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1日后出生)。
四、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3. 报名要求:应聘者需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可在桂林理工大学人事处网页表格下载),并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书、职称证、职业资格证、身份证及获奖情况的证明、企业管理经历相关证明各1份;请将应聘材料一并打包后发送至179914311@qq.com,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时,请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姓名+科技园工作人员报名应聘材料。
(二)联系方式
科技园电话:0773-5896919,15977390655,联系人:张老师。
人事处电话:0773-3678705,联系人:。
(三)资格审查及招聘考试
人事处会同科技处(科技园)按照公开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招聘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内容等另行通知。
桂林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