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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龙圩区新闻信息中心招聘启事
龙圩区新闻信息中心隶属龙圩区委宣传部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采编人员。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良好的新闻工作者应有的政治素质;
2.第一学历为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首次聘用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技术人员、有广播电视工作经验者除外);
5.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条件采编类:记者(含出镜记者)、编辑等4人,年龄18—40周岁;新闻学、汉语言文学、媒体策划与管理、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具有广播电视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5月18日
(二)报名程序
应聘者按照要求填写应聘报名表。并将毕业证书、个人自荐材料、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和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业务实践经历的证明材料(包括新闻、文学作品)复印件一同报送或邮寄到龙圩区委宣传部办公室
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城南路108号(龙圩区政府南办公区2号楼503室);收件人:朱慧倩;邮政编码:543100;邮箱:longxuannew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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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材料审核、面试
通过材料审核,经初审符合条件者进行相应的面试,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四)考核
根据面试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
四、工作待遇
招聘人员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人选并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表现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3500元/月(包含五险)。
五、咨询电话0774—2722320
六、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本人进入面试环节。
2.请报名者保持电话、邮件联系。
3.报名表附件下载:
附件:梧州市龙圩区新闻信息中心报名表
梧州市龙圩区新闻信息中心
梧州市龙圩区财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财政所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为补充龙圩区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由梧州市龙圩区财政局为本区3个乡镇财政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详见《梧州市龙圩区财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财政所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表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能独立开展岗位工作;
4.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及常用的办公软件等;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应专业为财经类专业。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工资待遇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确定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工资181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单位按国家规定缴交“五险”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须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2)《梧州市龙圩区财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财政所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一式两份
(3)近期大一寸免冠相片2张。
3.资格审核
由梧州市龙圩区财政局组织,对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4.报名地点: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城南路108号(即龙圩区政府南办公区大院内3号楼302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材料也可通过邮箱发送至龙圩区财政局邮箱:wzlxcz@vip.126.com;
4.招聘咨询:0774-2722357。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龙圩区财政局牵头组织和实施。本次招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三)考核
由龙圩区财政局对考核人员进行考核。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因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要求考核合格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职工招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人员聘用
从本次按照面试成绩和考核合格以上人员中综合择优聘用,由乡镇财政所与被聘用方签订双方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签订合同后,由乡镇财政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在经考核合格的情况下可续聘。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