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梧州藤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藤县教育系统2023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满足我县2023年补充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自治区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编办发〔2021〕60号)、《中共梧州市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梧发〔2018〕8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含择业期内)毕业生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各事业单位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招聘前公布的《藤县教育系统2023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期间出生)。
2.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和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2022年、2023年毕业生需在2023年9月底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原件核验,2021年毕业的则要求在2023年5月底前提交前述证件核验,逾期未能提交的视为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动失效。对于在2021—2023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因疫情尚未取得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通过教师招聘先聘用上岗的,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或幼儿园带班任务,在取得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处罚期限、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报名
应聘者按照县人社局公布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名应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应聘者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在校表现、人岗相适等择优遴选,报经县人社局复核后按1:3或以上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报名应聘人数不达1:3比例的,经批准后,可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一切后果由其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面试
组织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到高校参加招聘会的,可在高校直接组织面试或回到本县进行面试;不直接到高校招聘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按有关规定进行。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说课上课等多种形式进行。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分值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招聘人选。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否则不能招聘。
按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
七、体检
(一)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在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后,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由县人社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二)在上级未出台新的体检标准前,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八、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xian.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招录栏、藤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县人社局人事人才信息栏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九、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期为5年,其中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的人员,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
(三)通过直接面试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辞聘或解聘后,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五)使用周转编制的人员纳入用编单位人员总量按在编人员管理。使用周转编制的中小学,因人员减少,核定的事业编制出现空编后,使用周转编制的人员即转为使用核定的事业编制。
十、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简章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7272777,监督电话:0774—7295035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7日
2023年广西梧州市藤县直属机关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藤县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年龄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人员可以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性别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备注
|
1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1
| 男女不限
| 文秘、汉语言文学、新闻、新闻传播学等专业
| 大专及
以上
| |
2
| 会计
| 1
| 男女不限
| 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管理相关专业
| 大专及
以上
| 有会计从业经验优先
|
(三)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勤奋踏实、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写作、组织、协调、沟通及执行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吸毒史的;
2.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一)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须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藤县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有关职位条件的证书。
2.报名时须采用,报名所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报名请将以上材料通过邮箱报送,并于面试时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验。电子邮箱:txjgswj@163.com。
(二)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3日止。
三、面试、体检
(一)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以面谈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人员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当天公布应聘人面试成绩。
(二)体检。具体时间及名单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应聘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公开栏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拟聘用人员与藤县直属机关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合同试用期1个月,聘用合同的期限为3年,期满后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表现情况确定是否续签,每次均为3年期限。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2000元,聘用后工资待遇为每月2800元(包括单位及个人缴交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在内)。
藤县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2023年3月6日
藤县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登记表.docx
2023年广西梧州市藤县面向应届生直接面试招聘教育_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藤县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含择业期内)毕业生直接面试招聘教育、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及时补充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学科专任教师和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促进全县各项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自治区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编办发〔2021〕6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梧州市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梧发〔2018〕8号)等文件精神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要求,现决定组织藤县中学等27个事业单位计划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278名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2),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者请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奖惩材料等)、就业协议书,在以下公布的时间到招聘会现场报名应聘,并经现场择优遴选后进行面试、签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招聘会时间、地点及参会单位。
参加招聘会时间及地点:2023年1月29日(农历正月初八)上午9:00—11:30在藤县中和国际陶瓷交易中心广场招聘会现场(详细地址:广西藤县陶瓷工业园办公楼东南侧270米)。
参加招聘会单位:招聘计划表上所列的各招聘单位。
二、教育、医疗卫生岗位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1月29日(农历正月初八)12:30开始
面试地点:藤县中等专业学校第1、2号教学楼教室,具体详见面试现场试场分布示意图。
三、招聘相关工作按2022年10月31日公布的《藤县2023年度面向普通高校应届(含择业期内)毕业生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和2022年11月17日公布的《藤县教育系统2023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执行。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按有关规定销毁。
四、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执行。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和应聘的人员须全程科学佩戴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应聘者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
五、应聘者可在藤县河东大转盘东站搭乘16路、22路公交车自行前往或搭乘当天县城往招聘会现场的专车前往藤县中和国际陶瓷交易中心广场。
藤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4—7272777。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
附件1:藤县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含择业期内)毕业生直接面试招聘学科专任教师计划表(第五轮).xlsx
附件2:藤县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含择业期内)毕业生直接面试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第四轮).xlsx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2023年广西梧州市藤县高中学校直接面试招聘储备专业人才公告
2023年度藤县高中学校直接面试招聘储备专业人才公告
藤县位于广西东南部,得江河之秀,群山之灵,人才辈出,是唐代广西第一名进士李尧臣、明代兵部尚书袁崇焕、太平天国时期四王和近代抗日名将石化龙将军的故里。藤县区位优势明显,地处粤港澳大湾区1.5小时经济圈、珠江—西江经济带和西江黄金水道的中间节点,有四通八达的高速、高铁、航空和水路等立体交通网,陶瓷、钛白、造船等主导产业优势凸显。
藤县从2018年秋学期至2020年秋学期,县城城区有3所新建高中学校相继招生开学,目前在县城共有5所高中学校。为了满足我县高中学校专业人才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优秀专业人才战略储备,现决定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25名。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2023年度藤县高中学校直接面试招聘储备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目的和原则
(一)招聘目的
进一步优化高中学校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为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为教育教学提供师资保障,推动藤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45周岁及以下,特别紧缺的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并符合《2023年度藤县高中学校招聘储备专业人才计划表》(详见附件1)确定的专业方向、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
三、招聘程序
应聘者经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后,确定招聘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因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以2023年5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享受待遇
根据《藤县委员会办公室 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藤县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办发〔2021〕60号)执行,具体如下:
(一)如获得聘用的是以下几类人才:第一类是符合我县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需求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第二类是市级及以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名师、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并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有3年(含3年)以上高中教学经历。第三类是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1.待遇
(1)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办理报批、备案手续,通过与有关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为我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可即予聘任,不受岗位设置比例限制;暂不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条件的,由有关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合同约定管理。
(2)商调入我县高中学校工作,原已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按不低于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若聘为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级别。不受岗位设置比例限制。
2.生活待遇
生活待遇主要从安家费、生活补贴、过渡性住房保障三方面进行保障。
安家费:由安置补贴、购房补贴两部分组成,安置补贴于报到后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于其本人实名购买本县住房时一次性支付。签订在我县工作5年以上的协议,工作未满5年终止协议的,须按剩余年限退还安家费。
生活补贴:在藤工作5年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外,对引进的储备专业人才给予生活补贴。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每年负责对其考核,经考核认定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将不再享受补贴。
过渡性住房保障:过渡性住房由用人单位协调解决,过渡性住房的租金、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由其本人先行支付。在上岗后的第2年对储备对象发放过渡性住房补贴。
生活待遇的落实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1)属于前述第一、二类人才的,可享受每人13万元人才补贴(安置补贴1.5万元,购房补贴7万元,过渡性住房补贴1.5万元,5年内每月生活补贴500元。)
(2)属于前述第三类人才的,可享受每人8万元人才补贴(安置补贴1.2万元,购房补贴4万元,过渡性住房补贴1万元,5年内每月生活补贴300元。)
3.其他待遇
(1)随迁配偶原来有工作单位的,经考察合格,符合商调条件的,参照相应的单位和职务安排工作。配偶同为储备对象的,按对应条件享受相关待遇。
(2)随迁子女的入托和入学,可在全县范围内优先择校就读,由县教育部门负责落实。
(3)储备对象来藤面试或签约,免费提供食宿,聘用后报销往返交通费。
(4)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二)如获得聘用的是前述第(一)点情形外的人员,则按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三)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试用期满前未取得高中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前虽未取得高中,但表现优秀的,经竞聘可聘用在管理岗位。
五、工作安排
所有招聘人员均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高中学校专业人才的需求统筹安排工作。
六、报名、面试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日前。
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度藤县高中学校招聘储备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已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书、学习成绩单、工作成果材料、奖惩等相关材料的扫描版以XXX(姓名)应聘藤县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报名材料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txrsg1626@126.com(邮件名称:XXX(姓名)应聘藤县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报名材料)。
(二)面试时间、方式:经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地点:藤县县城,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纪律要求
人才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应聘材料按有关规定管理或销毁。
未尽事宜,由藤县人社局、藤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藤县人社局事业股0774—7272777,地址:广西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东1号,邮编:543300。
藤县教育局人教股0774—7291626,地址:广西藤县藤州镇安泰六街139号,邮编:543300。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藤 县 教 育 局
2023年5月17日
附件1:2023年度藤县高中学校招聘储备专业人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3年度藤县高中学校招聘储备专业人才报名表.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