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温州龙港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9人公告

 

为满足龙港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4年龙港市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9名(含面向2023年龙港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1名,龙港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4年龙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龙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第二学士学位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定向生、委培生不能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年龄要求为18至30周岁(199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另有要求的除外。
 
(五)具有龙港市户籍或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2024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龙港市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龙港。户籍另外要求详见附件1。
 
(六)面向“2023年龙港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岗位,仅限从龙港市(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征兵办公室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历年已有资格参加政策性岗位安置、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报考对象应属于按规定完成服役年限的正常退役士兵,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应征入伍,于2023年退役的人员;
 
2.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继续学习并于2023年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被普通高校录取后或就读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间考取士官学校脱产学习两年以上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于2023年退役的人员。
 
报名时需上传《2024年龙港市事业单位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2,须经龙港市人民武装部审核盖章)。
 
(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可报考范围为:
 
1.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2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3.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面向“龙港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龙港市在岗专职社区工作者,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8至40周岁(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在龙港市连续担任专职社区工作者满1年;
 
4.在岗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社会工作者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网络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时—2024年4月26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9时—2024年4月28日17时。
 
网上报名系统入口:https://lgswzp.zhaopin.zj.cn,报考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后,还需上传以下附件:
 
(1)报考“11”岗位的,还需上传《2024年龙港市事业单位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2,须经龙港市人民武装部审核盖章)。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到2024年4月22日。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资格审查按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审查。国外学历及专业可根据报考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4月29日9时—2024年4月3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经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后,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1:3的比例开考。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将及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jlg.gov.cn/)公布相关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该岗位的考生依据通知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23日9时—2024年5月25日9时。
 
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时间:2024年5月25日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门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jlg.gov.cn/)发布,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2.龙港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安排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共性材料: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以生源地报名的,须提供生源地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口迁出信息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岗位报考条件规定的相应资格证书(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含网上签约的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开具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部分岗位需另行提供材料:
 
面向“2023年龙港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岗位,还须提供《2024年龙港市事业单位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2,报名时须经龙港市人民武装部审核盖章);
 
面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招聘的岗位,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3,须注明入党时间并盖党组织章)。
 
4.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龙港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龙港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2024年12月31日前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的,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后在龙港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其他事项
 
1.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截止2024年4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5.本公告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相关网站或向龙港市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0577—68660070)。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广西中医药研究院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成立于1956年,是广西成立最早、规模较大、学科较齐全、综合实力较强,主要从事中药、民族药的开发研究以及中药临床用药前的药学、药理、毒理试验研究的专业机构。“八五”期间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定为全国十大中医药院所之一。占地30亩,建筑面积24200平方米。现有在职人员188人,其中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7人,药学专业高级职称44人、中级职称50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主要业务有中药新药、天然药物、化学药、功能食品、日化用品等新产品开发;药品生产工艺与质量标准制订研究,药品检测,波谱测试;天然药物化学成分、有效部位和活性成分研究,结构解析,标准对照品制备;生药学鉴定,药材加工炮制,药材规范化种植研究;中药防治心血管、神经、消化、呼吸等系统疾病及其免疫生化、抗炎、抗肿瘤等药效学研究,药物代谢研究和药物毒理学研究;开设门诊部,以中医药民族医药为特色,开设有中医科、针灸推拿科、中医骨伤科等诊疗及公共卫生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名,具体岗位信息附后。
 
  工资标准参照国家及广西事业单位现行标准,奖励性绩效按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中医药工作,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应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资格复审结果、面试时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拟聘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网站(http://www.gicmp.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0日(挂网10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形式:请下载钉钉app后注册,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表单,人力资源部初审后,发布公告并用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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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应聘者请于2024年5月13日至5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由本人携带纸质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纸质材料包括:
 
  (1)从院官网下载的《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打印后需手写签名;
 
  (2)符合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证、规培证等)1份。
 
  (3)如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资格审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5楼503室人力资源部南宁市东葛路20-1号。
 
  资格复审后,人力资源部安排面试时间。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10的,考试方式需增加笔试环节。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和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采取面试+实操方式。
 
  2.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实操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和实操各占50%,60分为合格,若该岗位考生成绩均未达到60,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因报名未达1:3报考比例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核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人选,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动放弃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综合以上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提交院党委会讨论,确定聘用人选。如岗位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四)体检和公示
 
  体检根据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按招聘岗位1:1比例在面试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人员递补。体检后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根据要求按时报到和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聘用实行试用期。未能按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六、注意事项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电话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人力资源部,0771-5874430。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2024年4月25日


2024年广东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招聘公告

 

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建设名单B档(30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共计2人。具体要求详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4年5月9日);
 
2.学历、学位及具体岗位要求等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类型
 
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不限,包含“2024年毕业生”及“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2024年毕业生”要求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按照《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在系统中的“附件上传”环节上传相关材料,务必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将所有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3.应聘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在《岗位需求表》中提及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填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专业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成绩单及翻译公证书或毕业院校的相关专业证明及翻译公证书,国内毕业的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四)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五)准考证打印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5日开考前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该岗位才准予开考。对于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可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另文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七)笔试考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或通知为准。
 
2.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考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内容: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时事政策、教育政策法规制度、岗位所应具备的知识等内容);申论(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4.公布成绩: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八)资格复核
 
1.按笔试成绩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在分数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如因笔试成绩相同导致人数超过规定比例,或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资格复核。
 
2.进入资格复核环节的考生,在资格复核当天需提供所有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九)面试考试
 
1.面试形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2.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作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须高于75分(含)且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者方可录用。
 
(十)体检
 
对考试综合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则需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十一)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学校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
 
(十二)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十三)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是否递补可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为专业技术11级。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年限方面,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岗位工作经历证明(该三项材料出具单位或缴费单位应为同一家单位)。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实习及创业经历一律不计入工作经历。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比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等行为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应在拟聘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五)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方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35229(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赵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2024年广东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18人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拟引进一批急需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建设名单B档(30强)。
 
二、岗位要求
 
此次拟引进急需人才18名,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4年5月9日)。
 
2.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人员类型
 
招聘人员类型不限,包含“2024年毕业生”及“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2024年毕业生”要求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21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按照《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引进急需人才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在系统中的“附件上传”环节上传相关材料,务必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将所有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3)应聘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在《岗位需求表》中提及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填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引进急需人才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专业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成绩单及翻译公证书或毕业院校的相关专业证明及翻译公证书,国内毕业的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2.资格复核和心理测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资格复核当天需提供所有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参加了心理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招聘考试环节。
 
(三)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复核和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根据岗位类别,面试分为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两类进行。其中,教师岗位面试分为考察座谈、试讲、答辩三个环节;非教师岗位面试分为考察座谈、答辩两个环节。
 
(1)考察座谈环节:采取座谈会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能力、发展潜力、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对岗位的认识与理解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让应聘人员了解所应聘岗位的现状、发展前景、岗位职责、个人发展方向等方面的情况。该环节不计分。
 
(2)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40%)+答辩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答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核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考核评价比例: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4.考核成绩:考核评价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考试综合成绩超过80分(含)者方可录用。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对考试综合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则需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2.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学校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2024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逾期则招聘结果无效。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是否递补可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以岗位需求表为准。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符合学校周转性住房申请条件的人员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免费不超过5年的周转性教师住房。具体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将协助博士及博士后另申领市人才安家费,具体发放期限、发放方式按广州市规定执行。
 
(四)获聘人员持有非经由本校评审获得的职称,入校之日起三年内应参加本校组织的职称确认(评审)并获得通过,逾期未通过的,下调一个职级,聘用到下一职级的最高等级。应聘人员一经报名,则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年限方面,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岗位工作经历证明(该三项材料出具单位或缴费单位应为同一家单位)。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实习及创业经历一律不计入工作经历。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比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等行为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应在拟聘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五)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方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35229(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赵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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